第60节(2 / 2)

“阿蝶,我不在乎你的出身,出身好又如何?我是皇子,可我和你有什么区别?你是被妓院养大的孤女,你没见过父母家人,从小被当做赚钱的工具,我又和你有什么不一样吗?我有父母家人,可是他们与我之间只有厮杀,我从小锦衣玉食,可周围人也不过拿我当做谋权的工具。”

“六郎,那你做皇帝吧,你做了皇帝就好了,就可以把那些欺负你的人、伤害你的人、想利用你的人都杀了,能给阿蝶一个正正经经的、女人该有的名字,不再是今天这样一个玩物,您说好吗?”

“好,我一定会做到的!”

现在他做到了,但是,那个向他讨要一个正经名字的女人,永远不在了,死的时候被块麻布随便裹了出去,连个姓氏都没有,依旧叫的是凤蝶这种一听就不是好人家女孩的名字。

所以,有什么关系呢,他冷漠地挥手:“你随意就好了,你想打谁你便调兵去好了,不要再来请示我了吧。”

曲凌心大喜过望,叩首领旨,并没有看见帝王眼中深深的厌倦与仇恨。

第二天,天衍城,帝王昭告天下:

南境有妖星临世,唐国旧主蓝珏已被其蛊惑,现倒行逆施,罔顾人伦礼法,毁坏南境地脉风土,有损天威,诏令天下各路英豪——

起兵,勤王!

第90章

勤王令一出, 天下大乱。

本就是乱世之世, 一道勤王令后, 无异于将最后一把薪柴加入了篝火, 烽烟冲天而起,整片大地再没有一处安宁乐土。

南境自不必说, 本就已经乱作一片,如今晋国、陈国合力围攻唐国, 夜族趁此机会得到喘息, 但很快局势又被添了一笔乱, 再往北些的楚卫国调集了骑兵,竟然直直往陈国后方插了过去, 战乱一直蔓延到了南境与中洲接壤之处。

齐国、韩国、宋国与赵国不约而同往平临城派出了军队,当初蓝珏南归之时走过的这条路, 实际上是一个地理位置相当重要的关隘,此处两山高耸, 往南去山高水长, 往北去一马平川直到帝都, 若是能守住平临城, 便可以扼住南境咽喉,此类重要至极的关隘还有另一处, 位于东北,与平临城一道拱卫帝都, 称清凫山落雁关。

东洲的的情况相对平缓, 东洲梁国一家独大, 勤王令尚未出京城,梁国孤云军就已经占据了落雁关,暂时来看战况并不如南境中洲这般凶险。

曲凌心是一个不合格的野心家,他自己也清楚这一点,他只懂得搅乱天下局势,以玄学左右帝王心思,却并不懂得如何让天下归心、百姓安乐,与他合谋的长公主清荷也没有比他强多少,那个女人满心都是“凭什么帝女只能作为联姻工具、不能亲掌实权”这类的愤懑之语,若是她真有些心胸,能做些除了抱怨以外的实事儿,褚襄或许会欣赏她的,但她想的不过是“玩弄权术鱼肉百姓”、“想要男性贵族的特权”而已,虽看上去有些觉醒的苗头,但实则骨子里仍旧是腐烂的。

如此皇室,便也完全不意外——勤王令发出去了,天下兵马举起了各色的军旗,却……无一支军队忠于皇帝。

他们以勤王为名义,行争权逐利之实质,举起勤王大旗后第一个对准的往往是隔壁邻国,而非“妖邪横行”的唐国。

但曲凌心已经长出了一口气,他默默地算了些许,他与帝王都人过半百,即便他本人看上去极其年轻,但那也不过是秘药配合一些秘术的表面效果罢了,他们不过还剩人生的末尾,他自己也明白,王朝大势已去,他所能做的不过是尽力拖延,宁可让天下大乱下去,也不能,让国亡在他所要保护的帝王手里,让后世史书给他留一个亡国之君的定论。

这些让他身心俱疲,以至于药物开始慢慢失效,他看了看自己已经泛出灰色的头发,低头苦笑,他只是想……让皇帝一看到他,便能想起他们当年意气风发的少年时光。

但是……皇帝的确想起了少年时光,却也想起来了随着少年时光一道逝去的那个女人。曲凌心一拳砸在窗框上,指关节处血肉模糊,强烈的恨意从心底升起——早知如此,他定不让那女人死得那般轻松!

却说陈国抓了褚襄后,卢渊的队伍已经像疯了一般追了上去,这名年轻的新锐指挥官在战场上本就如脱缰疯马般狂野,如今更是死死咬着陈国大军,一路过了河追进平原,依旧不肯妥协,出了山林地区,陈国“鬼影军”便不见了,这支军队及其擅长骑射,卢渊对付他们十分头疼,轻骑兵的主要武器是一种沉重的长弓,但卢渊见识过,那些轻骑兵能双手拉弓射箭,单凭腰腹与腿的力量将自己稳定在疾驰的马背上,然后一箭洞穿千米外的敌人。

鬼影军不再阻拦卢渊,是因为他们被调往另一处战场。

五百银鹰在蓝珏带领下,与这支没有番号、没有名字的诡异军队狭路相逢。银鹰斥候死前传回最后的消息,对方的人很少,甚至只有四百不到,但他们有距离优势,长弓能在千米外发动袭击,而银鹰战士以弯刀为主武器,双方骑马的能力又不相上下,很难追上去。

“装备‘火棍’!”

蓝珏下达了命令,银鹰收起弯刀,拿出那个造型奇特的棍子,他们学习过如何使用这个武器,但还是第一次在战场上实践。

呯呯呯——

略有些没有章法的枪声响了起来,但隔着千米距离,长弓与简陋火木仓的对决,科技占得上风。

第一次拿到热武器的时候,褚襄有教过他们瞄准,但是这种枪太简陋,准星和弹道都与高科技的光能武器有太大区别,别说这些没有接触过枪支的,就是褚襄用着都很难,于是他给出了一个非常有经验的建议——

瞄准块头大的地方,别妄想爆头。

于是,块头最大的马匹受伤最重,尽管对面骑射的准头明显高于银鹰的射击,但一支箭扎在身上和一颗子弹打入肉体造成的空腔比起来,整体威力明显不足。所以大批马匹中枪倒地,连带着身上的骑手一道遭殃,银鹰却只是个别人被箭射中,沉默的银鹰一咬牙,砍断箭杆,依然还能作战。

柳莺挥手打落了射到她身边的箭,转而向蓝珏道:“国主,这是支什么队伍?!”

“陈国鬼军。”蓝珏道,“我早些年在南境便已经听说过,陈国有一支无名军队,不知为何,这支队伍神秘但实力不俗,各国便称之‘鬼影军’,想来这就是了。”

“国主,我们唯有穿过前面那座城,才能赶到银鹰汇报地点,营救褚先生,但那城外防守的‘鬼影军’着实难缠,我们不能以人数优势压上去,现下该如何才好?”

蓝珏也有些难办的,他想以小股精锐队伍悄悄绕过去,然而,对方精锐也以小股部队的形式前来拦截,大战场和大战场对峙,小部队现在和小部队对峙,若如此下去,怕是僵持个把月也不好说。

于是蓝珏面色沉重,他说:“不能再等了,我们尝试在夜里突围,夜色中弓箭手视力受限,银鹰或许可以不惊动他们,悄悄绕过去。”

蓝珏被阻隔在此,但另一支队伍悄悄靠近。

这是一群相当年轻稚嫩的少年男女,他们的经验不足,全靠热血凑数,是蓝念与莫疏崇从军校里精挑细选,选出了这一支临时队伍,约有不到两百人罢了。

为首一人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嘴角带着天然的小梨涡,这少年人便是当初与蓝念一道,被谋反王叔蓝景关在栎城宫殿里的百里鸿,百里家是追随蓝家的一个大贵族世家了,当年蓝珏继承国君之位,立刻便立了义子蓝念为储,因此引来不少老派贵族世家的极力反对,唯一力挺国主的便是百里家,不论当初的百里家主出于何种心思,甚至为了表忠心还把族中嫡少爷百里鸿送来给蓝念做伴读,但如今来看,这一步算是走得明智极了。

百里鸿在脱险之后,便一直跟随蓝念,直到后来军校开办,就向蓝念请了愿,进入了军校,这贵族少爷从前于武学并无研究,最多看看兵法书,一身皮肉细嫩得很,所以第一批军校生毕业的时候,这少爷才刚刚咬牙做到一千米跑步及格,足足又拖了一年才有机会亲临战场。

“你紧张吗?”少年男女比着手势,以唐国通用的手语进行交流,防止泄露行踪,但仔细看去,竟然还有个姑娘问旁边的人——

“我眼妆花了没?”

他们枕戈待旦,试图以轻松日常闲聊的话题来掩饰自己的紧张,百里鸿的手心全是汗,同侪开玩笑说他少爷出身,怎么被教官折腾都还白白净净 晒不黑,眼下因为紧张激动,脸上透出一股红来,配上嘴边不笑也能看得出来的梨涡,看起来不像是要去打仗,像要去约会。

少年一张嘴,念起了酸诗:“从军,便是一场与死亡的华丽约会。”

——这被如今的唐国文学圈子叫做——新诗歌,但百里鸿听说是国师随便在纸上写,被某个崇拜他的银鹰看见学了起来才流传开来的,不讲格律和平仄,不限定字数啊长短啊,只要求抒发情绪,随心随意,他们还往《唐国周报》投稿,搞得通讯社不得不开办文学专刊来刊载这些文人墨客的作品,只可惜,在褚襄听来那真是酸得不得了,天知道他只是在纸上随便默写了一个舰队军歌歌词……

百里鸿念完,却觉得自己更加紧张了,他吞咽着唾液,眼睛死死地盯着不远处山坡下的兵营。

探路的刺客来自离未庭,这种偷偷潜入的行为做起来得心应手,不大一会儿,他带回了陈国大营的大致地图,并且单独标注了关押褚襄的地方。

“先生被隔离在兵营一角,虽有不少的守卫,但绝对比冲入大营来得容易,今夜朔月,只等子夜时分,我们会在大营另一角放火烧营,只等讯号一起,你们便冲进去,务必把先生救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