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2 / 2)

重回九零年代 决绝 3565 字 5天前

“你会做菜?”李锐有些惊讶。

重生以后,其实让他惊讶的地方挺多的,就说李跃,上辈子在他的印象里也是从不做菜的,这辈子却在过年的时候用自己的厨艺讨好了郑家人,而朱云轩……他一直觉得朱云轩不是会做菜的人。

“当然会。”朱云轩回过头继续炒菜,掩饰了自己脸上的表情,上辈子不管是独自居住还是后来跟陆明在一起,他都是会下厨的,厨艺这东西,练练也就练出来的,之前在家里也是怕姜月秀他们怀疑,他才不敢做更多的菜。

旁边的锅子里正烧着红烧肉,他现在却是在炒青菜,不敢他到底岁数小力道小,所以没多久手就有点酸了。

“那我们就等着尝尝你的手艺了。”孙凌推着轮椅过来,笑着开口,不管怎么样,一个八岁的孩子真的懂做菜,就让他有好感了。

朱云轩做的菜很简单,一个炒青菜,一个红烧肉,一个红烧萝卜还有一道豆腐汤。

原本他还想再多做点菜,可是蒋勇买的材料不多,也就只能这样了。

炒青菜也没什么稀奇的,红烧肉为了能入味肉块切的不大,红烧萝卜里放了红烧肉的汤汁,非常的香,豆腐汤里放了则放了肉丝,三菜一汤的家常菜,看着也很不错了。

“我总算能吃点不是白煮的东西了。”孙凌看了看朱云轩,又去看蒋勇。

“孙爷爷,你尝尝味道吧,下次你想吃什么跟我说,我要是不会做就去学。”朱云轩马上开口。

“味道挺好的,”孙凌吃了一块肉,“比你蒋叔叔做的好多了,他每顿都煮白煮肉,就算是萝卜他也是直接切块蒸熟了让我沾酱油吃的,至于豆腐,那连煮都不用煮了,直接淋上酱油就能吃。”他本来还想让蒋勇打包几个菜回来的,可是这个大个子觉得不实惠怎么都不愿意。

本来他还想着收了徒弟可以使唤使唤对面的保姆,现在有人自个儿凑上来帮忙做菜,倒是省的他想办法让对面的小保姆帮忙了。

“孙爷爷你要是愿意,以后我天天过来帮忙!”朱云轩知道孙凌和蒋勇肯定是秘密过来的,所以他们才会在有行动不便的老人的情况下连保姆都不请,既然如此,也就有了让他可以下功夫的地方。

小惠并不知道他们的事情,所以朱云轩和李锐还是回去吃饭的,走出房门,两人相视一眼,眼里都有了笑意。

第43章 半年

孙凌跟人说自己是个退休老师,打算教李锐和朱云轩书法。

自己的儿子要跟人学书法,朱成才当然不会不同意,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带着自己腌好的猪肉、用酱油酱好在走廊上晾干的酱鸭和一些土产,拉着儿子去了孙凌的住处。

孙凌笑眯眯地收了东西,跟朱成才说话,几句话就把朱成才的底细和朱云轩的底细全都打探清楚了,朱云轩很无奈,但也知道这些孙凌是迟早会知道的,所以就乖巧地把自己带来的泡菜咸菜放到了碟子里端出来给孙凌配粥吃。

虽然这里有两个人,可是很明显孙凌更加重要,朱云轩自然很乐意巴结好了他,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是蒋勇太过沉默让朱云轩无处巴结。

开始学习以后,朱云轩就知道为什么如今背了很多单词的自己还是看不懂孙凌看的书了,因为那些书都是德文的。

孙凌说自己懂得不多,可那明显就是谦虚的说法。年轻的时候就出国留学,后来怀着一腔热血回国报效祖国却碰巧遇上一个不好的年代的孙凌,精通英语德语不说,还有好几个欧洲国家的语言也懂一些,而他当初留学的时候,学的就是数学和经济。除此之外,孙凌出生于书香门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当然,他能教的远远不止这些,一些做人的道理和感悟,他也是在不经意间会说出来的。

要不是亲眼所见,朱云轩甚至很难相信一个人能懂这么多的东西。

孙凌一开始并没有教太多的东西,他只是压着李锐和朱云轩学书法,然后对着他们讲一些事情,讲一些人。

李锐和朱云轩如果真的是孩子,也许只把他讲的东西当故事听了,真要有所感悟却要很久以后,可是两人内里都是成年人了,自然也就听懂了他讲的故事里的尔虞我诈和忠诚信义。

当然,孙凌不愧是郑向红派来的,又或许他跟郑向红关系很好,能说出很多郑向红的往事不说,也一直不着痕迹地在帮郑家说好话。

既然已经得了实惠,自然也就不在意这点东西了,朱云轩每天静下心来写毛笔字,然后努力地学英语,一有空还要打扫房间洗衣做饭,时间被安排的满满当当的。

而他做家务做饭的时候,李锐则会被蒋勇提着去学搏击技巧和散打,朱云轩也知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李锐早上被蒋勇要求去跑步的时候,他也会跟着跑,只不过蒋勇教李锐打拳却不肯教他,他渐渐地也就不巴上去了,毕竟他如今有很多东西要学,贪多嚼不烂。

李锐要学点防身的避免被绑架什么的,他估计就一辈子不会跟人打架了。

寒假一直放到正月十五,开学以后,他们的学习时间就变少了,很多时候为了能多学一点,朱云轩就直接住在李锐家里了,不过就算住在李锐那里,他也不会忘了还怀着身孕的姜月秀。在买菜的时候,朱云轩会给了小惠钱让她单买开一份,然后做个炖鸡什么的让小惠在帮李跃送饭去的同时顺便送给姜月秀——今年开始,小惠的工资加到了八百,这么高的工资当然不是白给的,李跃又给她派了个任务,就是给他送饭。

服装厂的大锅菜味道真的很差,李跃吃不惯不说,姜月秀都是乐的有儿子孝敬的。

一年级的学习并不难,不过奥数上面却需要花朱云轩不少功夫。

原本朱云轩还觉得奥数这样的东西可以帮他取得一些荣耀却是用处不大的,孙凌却不这么看,相反,他觉得学学奥数是很有用的。因为孙凌的看法,朱云轩也就在上面下了更多的功夫,然后有空的时候,还会看一些孙凌带来的经济方面的书。

孙凌在国外学经济金融已经是几十年前了,可是这些年他一直都没有放下自己过,学习不进则退,他如今看的原文书就全都是专业书籍,于是写个英语作文还要翻字典翻了字典还容易语法错误的朱云轩就常常只能看懂个别单词了。

这些日子,姜月秀的肚子也从一开始的完全看不出来越变越大了。怀孕三个多月以后的某一天,姜月秀突然百病全消胃口大开,于是朱云轩要惦记的就不只是保证她的营养了,他还要纠正姜月秀有的吃就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多吃一点的思想——姜月秀怀他的时候因为家庭条件的缘故没什么好吃的能吃所以没胖多少,这会儿可不能因为有钱吃好的而把自己吃成大胖子又把孩子吃成大胖子了!

这会儿虽然也有剖腹产,朱云轩却不怎么相信镇上的医院的技术,而且姜月秀第一胎顺产,如今多半也要顺产,既然打算顺产,孩子当然是不要超过八斤为好,最好是连七斤都不到,所以,姜月秀把自己当猪整天往自己肚子里塞东西的行为实在是不可取的。

朱云轩为了姜月秀肚子里的孩子,甚至趁着在学校里有空的时候看了不少孕产妇的相关书籍,连医院给孕妇发的宣传册子都没放过。不过就算有朱云轩的提醒,觉得能吃是福的姜月秀和宠爱妻子的朱成才还是变着法子给姜月秀做东西吃,最后姜月秀胖了好几圈,三个月的时候只有一百斤的她在怀孕六个月的时候就胖到了一百二十斤。

等姜月秀怀孕六个多月的时候,也就临近小学的期末考了。

孙凌觉得,朱云轩是一个脑子灵活的人,李锐却是一个有灵气的人。没错,朱云轩的脑子转的很快,在数字方面更是有很强的天赋,李锐却完全相反,他天生就会摆弄文字,语言方面天赋极高,琴棋书画更是学的比朱云轩好了一大截。

在朱云轩辛辛苦苦地啃英语从头学起的时候,他就能顺溜地说很多德语对白了。

“真不知道你们两个到底是怎么长的,聪明不说,在这样的年纪竟然有如此之强的自制力。”孙凌一边吃着朱云轩出去跑步是顺便买来的鸡蛋饼,一边开口。

一开始给两个孩子摸底的时候,他还真是惊讶了一下他们的进度,后来却也发现这两个孩子算不上天才了。可是就算不是天才,他们也绝对是很聪明的人了,最重要的却是他们肯用功。

孙凌一直都觉得,后天的努力和先天的条件是同样重要的,他的两个学生先天条件就不差,后天又够努力,如今正是最能挖掘孩子的潜力的时候,好好培养他们肯定能有大出息,不过,如果这两个孩子的天赋可以放在一个人身上……好吧,他不该有这么高的要求,这个世界上,完美的人有几个?

能在晚年有这样两个小弟子,真的已经很不错了。

朱云轩刚刚跑完步,如今已经休息的差不多了:“我们这是有两个人一块儿学,所以憋足了劲超过对方呢!孙爷爷,你慢点吃鸡蛋饼,我去做个牛肉粉丝汤。”

孙凌有一次偶尔吃了镇上包子店卖的牛肉粉丝汤,然后就爱上了,可是镇上一块钱一碗的牛肉粉丝汤里面的牛肉并不多他觉得不满足,最后朱云轩就只好自己动手做了。

粉丝煮过以后放在水里泡过夜就是牛肉粉丝汤的主料,另外就是切得粉碎的葱末、榨菜末还有牛肉末了。外面店里卖的牛肉粉丝牛肉都是自己煮的,朱云轩却是去熟食店买了五块钱的牛肉,切了牛肉末以后,又把剩下的牛肉切片放到了孙凌的那份粉丝上头——相处的久了,他才知道孙凌嗜好吃肉。

鸡蛋饼配上牛肉粉丝汤味道很好,不过蒋勇喜欢吃辣的,所以往里头加了不少辣酱,估计都吃不出它们原本的味道了。

学校开学以后,上学前的时间就学不了多少东西了,吃完了早餐,朱云轩和李锐写了一张大字以后,就结伴去学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