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在仁寿四年(公元604年),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在那个战乱的年代含辛茹苦的将我拉扯大。在我十岁那年,宇文化及手下的一队逃窜的溃军闯入了我们所在的村子。母亲将我藏在柴堆里,就在那天,我亲眼看到了几个溃军踢开房门,在我面前奸污自己最尊敬的母亲。事后,他们见搜刮不到任何值钱的东西,竟然生生的砍下了母亲的四肢。
母亲并没有当场死亡,她没有叫痛,也没有哭。只是紧紧看着我的方向,要我活下去,不论怎样都要活下去,要把自己的份一起活下去,活的比任何人都要久……
我带着她临死前的愿望真的活下来了,十岁的自己为了生存,每天到处偷食物,常常被抓到后打的体无完肤。直到我十六岁那年,在京兆府内的一个无人区里捡药材卖钱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垂死的妖魔。我杀掉它,吃了它的内丹。于是我获得了没有人能够拥有的能力,得到了长久的寿命。
然后我杀掉了宇文化及以及他手下的二十多万军马,为母亲报了仇。我当了镇国大将军。没想到我含辛茹苦为李世民那老东西打天下,他却怕我夺权,要拉我去陪葬。哼,我要遵守和母亲的约定,我要永生。于是我杀掉了他,谎说是那老家伙胡乱服食丹药,遂致暴疾不救。
哼哼,他死的很好。他一死,我就假意为他陪葬。然后逃出来,当了自己的儿子,孙子,曾孙子。百多年来,坐着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镇国大将军的位置。
这么多年来,我明白了,因为人类的身体脆弱不堪,承受不了大妖魔内丹的侵袭,我的寿命不会超过两百年。于是我开始研究妖魔鬼怪,希望能找出突破。那些混合的欲色鬼和大僵尸,都是我的成果。可惜效果实在不理想。
直到五十年前,我看到了一本叫做《妖魔道》的书。上边记载了和我一样的情况。书上说,人类如果想要永生,就必需吃下两个大妖魔的内丹,让它们在身体里相生相克,才不至于产生腐蚀。我欣喜若狂。
其实人类真的是种奇怪的生物。似乎越活的久,就会越怕死亡。我怕死!很怕!只要能够让自己永生,做什么都行。不过这个世界上原本就不可能出现大妖魔,我遇到的,几乎可以说是最后生存下来的一只了。
我疯了似的寻找,就在绝望的时候,你窜了出来。我能够感觉到你身旁那个妖怪仆人的妖气。那是个比我吞掉的妖魔更为强大的存在。就在那一刻,我兴奋的全身都在发抖,我要杀掉它,我要吃掉它的内丹。我要永生……
可是想要杀掉一个妖魔谈何容易,就一般情况下,它们基本上是不死的。何况我还不至于蠢到会认为用人类的身躯能够打赢它们。还好它有个无能的主人,还好那个无能的主人和它订下了生死契约。这个原本很棘手的事情,一下子就变得简单起来。”
“只要杀了你就好!”
“只要杀了你,一切就都好了。”
蔡如风死死地盯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