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天性!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喜欢荒野求生的故事。这是人性的核心。我们都有求生本能,我们都有希望彼此存活的基本欲望。
在文明社会生活的人类很容易忘记这一点,尽管办公室的同事经常互相恶作剧,但是如果大楼倒塌,不管是谁被压在瓦砾之下,你或对方都会奋不顾身将被埋者拉出瓦砾。
人类花了几百年时间才学会协同抗争大自然,虽然目前的现状看着还行,但是一旦大海啸或地震来袭,人类依然免不了受自然摆布的下场。在这些时候,人们搁置下不同的意见,携起手来共同抵抗灾难。因为在人类内心都明白这样一个道理:真正的抗争是人和自然因素的斗争。
所以看着电视里的主角用人类还是猿猴时的求生本能在野外求生,我们每个人内心都深深希望他能活下去,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喜欢看人与自然抗争的原因。
因为那是本能。
所以尽管一个人失忆了,他的习惯,他的本能,他的融入了脊髓的生存技巧和性格,仍然会保存在每个细胞里。一如我般,从前是什么人,完全不记得。但是我却丝毫也没有因为失忆而慌张过。我的大脑仍旧如同机器般敏锐,处理问题的方法依然有条不紊,不慌不忙。
我逐渐在分析是以前的我,到底经历过什么。可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能够顺藤摸瓜的线索也不多。所以现在我最主要的精力,还是放在了怎么找到妞妞上。
刚被时悦颖捡回来一天而已,但不知何时起,似乎自己已经习惯了这个家。作为家里唯一的男性,必要的重量,还是必须要抗在肩膀上的。
因为我是男人。
如果时悦颖真的是自己的妻子,那么找回妞妞这个侄女,就是必须项。
因为我这个男人,必须为自己的妻子解决烦恼。这是作为丈夫,最基本的责任。
所以说人类,还真是奇怪的生物。一旦接受了某一样设定,就会认真的融入进去,再没有别的想法。
我听完时悦颖的讲述后,将视线从时女士的脸上移开,沉默片刻后。突然开口问:“悦颖,你当时就不觉得奇怪吗?”
“奇怪,什么奇怪?”时悦颖眨了眨大眼睛,诧异的问。
“如果妞妞一直看着那个泡着婴儿尸体的酒罐发呆,那么,究竟是谁在洞穴里叫你呢?”我一字一句的缓缓道。
“啊,对,对啊!”女孩总算反应了过来。她一想到这就感觉通体发冷,鸡皮疙瘩不停的往外冒。是啊,如果不是妞妞主动回答自己,那么在洞里惨叫的幼女的声音,又是谁的呢?
“既然步行街上的画之所以诡异,是因为周雨捡到的那张照片。不过现在又有了别一条线索,那就是你提到的位于别墅区下边的人造洞穴。”我思索了片刻:“现在等狗狗排泄,还要等几个小时。要不我先去探一探!”
“现在下不去了!”时悦颖摇了摇头:“事后我也去找过,但是那个入口已经塌陷,什么踪迹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