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诈骗(三)(2 / 2)

柳案明 钟爱自由 1382 字 7天前

哪知你侄子李贵见邻居怕被牵连,悄悄筹银将假王七葬下。李贵的贪心就露了出来,他威胁报官,企图再从邻居那诈骗些银两带走。可是邻居们是真穷,实在拿不出银两,双方闹了起来,惊动了里正,才报了官。”

李贵同王七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位大人,她说的正是如此。他们做的事好像为她亲眼所见般。

王七咽了一下口水,心像要跳将出来,他全身无力,手打起了颤,他哆嗦着嘴唇问:“大人,大人是如何得知,小,小人没,没死?”

柳芸道:“将人杀死,还割下其头额,只有几种情况。第一,大仇。可你并没仇人。第二,攒军功。可此地没打仗,不用人头。第三,隐藏身份。你一边将自己的衣服穿在尸体身上,想让人知道死者是你,一边又割下人头不让人知道是谁。如此矛盾,定有古怪。所以,本官想到死的人不是你,而是别人。经询问,果然,你身上有的印记,死者身上并无。

王七,你都交待了吧,否则严刑之下,你还是会交待。”

王七结结巴巴:“有,有没有酒,给,给小的,一口。小,小的喝了交待。”

柳芸对捕头道:“去,为他寻一碗酒来。”

王七看了李贵几眼,他对柳芸磕头:“大人,此事同李贵无关,全是小的所为。求大人开恩,放了李贵吧。”

柳芸不置可否,此事最后定案,自己说了并不算。

就凭李贵知道此事前因后果,还来认尸敲诈邻居之行为,也是活罪难逃。以柳芸看过的大明律得知,李贵至少会挨几十棍再流放三千里。

捕头到里正那要了一碗酒,里正也跟了过来。里正向各位大人行了礼后,退到了人群里静静看审案。

柳芸对捕头道:“将酒给王七。”

王七接过酒碗,仰头将一碗酒一口气饮下,大叫:“痛快,实在痛快。”

他坐在地上,讲起了事情的经过。师爷在一处石板上,认真记录王七所言。

王七道:“那一日掌灯时分,我从棺材铺回家路上,遇见一位人在打听哪有棺材铺,我上前一问,原来他是从外地来应天府卖木材的商人。我见他身着绢袍,背着一个包裹,心里就生出了贪念。

我想劫了他的财,逃到外乡,以后就不缺酒钱了。这个念头止不在我脑子里翻腾,我想着他一个外乡人,被人劫了财还不是只能认倒霉。

我对他说,我是棺材铺的小二,带他去找掌柜。他一听很高兴,递我几文钱,说让我买酒喝。我一看他出手这么大方,更是不想放过他。

到了离我家不远,我见四周无人就动了手,寻了一条木棍从他身后向他后脑勺敲了一棒,哪知这一棒没将人敲晕,而是将人直接敲死了。

我害怕被人发现,急忙将尸体拖回了家,翻了那人的包裹,发生里面有很多的银子。我寻思了半天,就想出了割下他的头,让他穿上我的衣服。那样,大家都以为死的人是我,我就神不知鬼不觉的带着财物隐姓埋名生活。

我将那人的头割下,再将头与他的衣服拿到了乱坟葬寻了一个地方埋了。我再去寻侄子,住在他家。我们见没动静就想离开,侄子不放心,说去看看情况再说,于是……”

柳芸见他将所有的事都揽了下来,想着是要保下侄子的一条命。

柳芸对朱守林道:“大人,此事就交给他们,我们不用再管了。”

朱守林点头:“走吧,这案破了,如何审就是府衙的事了。”

朱守林对捕头道:“将那十几人放了。这两人拿走,那些财物交府衙保管,等寻到死者是何人时,交还死者家人。”

捕头恭敬地行礼:“大人,在下接下来会去寻衣服与头颅。恐能寻到路引,就能查到死者是何人。”

朱守林嗯了声,转身上马,肖五跟随上了马,柳芸坐着林世友驾的马车,几人往城里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