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 / 2)

巫颂 血红 4905 字 15天前

篪虎貅脸上一阵黯然。也不怕烫手,就在锅子里抓出了一块肉胡乱的塞进了嘴里,他含糊的说道:“去吧,去吧,好好的闯荡去吧。小鹰只有敢于跳下悬崖,才会学会在天空飞翔。去吧!去那个叫做安邑的地方,看看你能闯出什么东西来。”

夏侯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心里也是一阵的酸意荡了起来:“您,一定好好的保重身体。还有,照顾好阿姆和弟弟妹妹。”

篪虎貅皱起了眉头,不满的叫嚷道:“这还需要你教训么?阿爸知道的。”顿了顿,篪虎貅擦了擦油腻的大嘴,彷佛不经意的说道:“如果在外面闯不下去了,就回村子里面来。族里面没有什么好东西,可是一口肉,一块粟饼,一个婆娘,这还是能找到的。”

夏侯微笑,渐渐的大笑起来。他心里,突然闪过了那娇小有如茉莉花的身影,以及自己对那个娇柔的女子所许下的承诺。前世的承诺,自己还能实现么?那么这世的呢?他大笑着,无比认真的说道:“阿爸,我记住了。我一定会回来的。”

白突然从窗子外跳了进来,趴在夏侯的肩膀上一阵手舞足蹈的,口水喷出了老远。夏侯连忙安抚他:“当然,白,我们一起出去。我们是亲兄弟啊,我怎么不带你出去呢?”白无比兴奋,立刻趴在了夏侯的身上,长长的舌头一口口的舔着夏侯的肩膀,夏侯顿时又是一脸的涎水。

第二日一大早,没有惊动族人,在篪虎貅和自己母亲以及巫公的送行下,夏侯离开了村子。牵着黑厣已经走出了很远,还看得到村头土坡上,巫公在那里挥动着骨杖为自己送行,还看得到篪虎貅在那里招手,以及五个弟弟妹妹巴巴的看着自己。

夏侯有点心酸的仰天看着一丝丝带着红边的云层,低声说道:“又一次离开。呵,这回我夏侯的运气,不至于这么差吧?总不至于再碰到一支圆鼎给我再炸一次?”拍了拍白的脑袋,夏侯大吼了一声:“白,上黑厣,我们走啦!外面的世界还大着呢,我们出去吃香的,喝辣的。嘻嘻,就是不知道外面找不找得到母貔貅给你配对。”

白仰天吼叫了一声,高高的跳了起来,重重的一屁股坐在了夏侯的身后,锋利的爪子朝着那匹黑厣的屁股狠狠的摸了一下。那黑厣尖叫一声,四蹄上三寸血红色的鳞片下突然冒出了丝丝红色云烟彷佛火焰,四蹄就这么踏着方圆丈许的一片红云,嗖的一声冲出了老远。他耳朵后面的两支角上射出了朦胧的黑色光雾,推开了前方的空气,夏侯他们坐在黑厣背后,竟然一点波动一点风吹都没有。

夏侯大喜:“妙呵,妙呵。这绝对不是马,黑厣啊黑厣,你到底是什么宝贝?”

无比爱腻的拍打了一下黑厣的脖子,那黑厣却也感受到夏侯的爱宠,仰天嘶叫了几声,跑得益发快了。就看到两侧的风景已经连成了一条线,最后简直化为了一片朦胧的光影,耳边依稀传来细微的破空声,瞬间就已经跑出去了老远。前方,绿色的草原无边无际,笔直的朝着四面八方扩散了开去。灿烂的阳光从云层中透了下来,天地中一片金黄赤红,美不胜收。

夏侯一路上长声欢笑,身上所有的包袱累赘都已经抛开了十万八千里。自己的族人,自己的家人,已经是那山林中的霸王,却是不用自己再去担心,如今只要好好的享受自己这一世的新生就是了。当然,还有获取更强的力量,如果能够破开虚空,也许自己还能找到回去的道路。十六年了,怕是小花的那一锅狗肉,已经熬成灰了?

一路急速前行,这草原方圆直径就在两万里开外,一路上就看到了数百起部族的仇杀争斗,往往一个部族的男丁尽数被杀,妇孺全部被掳掠去做奴隶,种种规矩,却和山林中差不多。夏侯只能仰天长叹:“蛮荒,果然是蛮荒啊。”

凭借一身已经到了八等巫武顶峰的巫力以及勘勘可能比九等巫武更强悍的肉体,加上白这个物理力量比自己更胜几分的凶兽做伴,一路上虽然碰到了若干争斗,夏侯却是丝毫无伤。反而是在经过几个被破坏的部族的时候,从地上捡起了不少值钱的物事。更在经过一个地上鲜血还是热乎的战场时,欣喜的捡起了一柄六尺长的沉重钢剑,换下了从家里带出的那柄普通长剑。

“天旋星转,征战不休。子民泣号,杀戮不止。”夏侯以短短的几个字总结了自己对大草原的看法,在离家五天后,有点惆怅的过了草原。

草原的另外一边,还是山。黑厣轻门熟路翻过了三十九道山脉,踏着火云度过了五十三道大河,在最后跨过了一条宽有十几里的大江后,终于来到了山外的平原地带。一条泥泞的大道朝着北方蔓延,路上也出现了商队的行迹。再往前百里,路边出现了一座土石为墙的城池。

城池,一座真正的城池,高有六丈的城墙,长宽超过三里,四周百里内有数十座村落的,真正的城池。

“城池?而且是土石结构的,修建得如此平整的城池。”夏侯呆呆的看着城门口进进出出的行人,他们身上不再披着兽皮,反而穿上了粗布衣物,比起山林或者草原上的子民,看起来整齐多了。

城门上有两层结构的城楼,上面的旗杆上有一片黑色的旗帜迎风飘荡,只是上面的字夏侯不认识。整个山林中,包括那些巫公在内,就找不出一个识字的人来,夏侯看着那旗帜,也只是两眼摸瞎。

看着城池的那模样,想到前世里的各种美食点心,夏侯突然嘴里禁不住的口水滔滔,肚子里也发出了咕咕的声音。当下自嘲了几句,拍了拍黑厣的脖子,叫他缓步朝着城门行去。一边走,对坐在身后兴奋得吱吱乱叫的白嘱咐到:“白,这里人多,看他们一个个白净斯文的样子,可千万要斯文,不要吓出了人命,又是一场麻烦。”

听得路上那些行人行商的口音,绵软好听,措辞用句比起山林和草原上的部族之人好听了不少。幸好似乎天下所说的都是同一种语言,夏侯还是能听懂他们的话,这才免去了不识字又听不懂的尴尬境地。

到了城门,看着城门附近站着的十几名身披皮甲的精壮士兵,夏侯微微点头,看这些士卒的眸子里有杀气隐现,显然都是百战精锐,却不是可以小看的。而那些士兵看着有如金刚般雄伟的夏侯骑着一头黑厣走了过来,身上穿的是兽皮,胸口上有一条大大的暴龙纹身,不由得也是面露惊惶,微微后退了两步,不敢上来搭话。

夏侯却是在一个看起来是个小头目的士卒面前停下了脚步,也不知道他们的礼节是什么样子的,就随意拱手为礼,大声问道:“这位大人,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距离安邑还有多少路程?”

那士卒身体一挺,连忙回答道:“此乃沃天候属地,正南次州,也叫沃土,本城叫做鹘駚城。不知道这位好汉从何而来?”那士卒死命的盯了一眼夏侯腰间挂着的那柄巴掌宽一寸厚六尺长的钢剑,死死的盯了一眼双目血光乱射,锋利的牙齿间口水乱流的白,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沃天候啊?次州?鹘駚城?”眨巴了一下眼睛,夏侯慢慢点头说道:“多谢这位大人,我乃南方极远处蛮荒山林篪虎族人,与人有约前往安邑。不知这里距离安邑还有多少路程?”

旁边正好一个商队经过,商队带头的行商好奇的看了夏侯一眼,盘算了一阵,笑道:“这位好汉要去安邑么?这里距离正中冀州中土可还有七万多里哩。普通人想要从这里去中土安邑,怕不是要好几年的功夫?不过既然好汉你有黑厣代步,却是不怕的了。”

夏侯谢过了那行商,骑着黑厣进了鹘駚城,却看到城中大道两边上铺林立,行商小贩往来行走,很是热闹。那地上的货物,大多数就是兽皮草药等等,偶尔见到有人出售几块类似玉石一般的物事,立刻引起了无数行商的竞价,买卖公平,一切都是现场公开交易,却是民风淳朴得很。地上也铺着大块的青石板,干净爽利。

夏侯不由得挠头:“这是怎么回事?看这里,分明商业经济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地步。莫非就是我倒霉,转世的地方片片就是蛮荒丛林,不幸作了一个野人不成?”

他还在这里寻思,白却已经控制不住自己,口水乱滴的看着路边肉铺酒楼里的好吃货色乱叫。夏侯唯恐他在城里闹出个是非来,连忙选了一家小酒楼走了进去,吩咐大酒大肉的端上。那黑厣却也是一个只吃肉喝酒的怪物,两兽一人,甩开了肚量大吃起来。

一边吃喝,夏侯一边在肚子里腹诽道:“还指望这城里能有什么好吃的,原来却也不过如此。这酒比村里的那劣酒好一点,却也好不到哪里去。这肉么,也脱不了煮、烤、烧三种手段,除了盐,也没有什么别的佐料,滋味比村子里吃了十六年的烤肉和炖肉好一点而已。”

吃饱喝足,夏侯大叫了一声:“结帐。”

那酒楼的老板跑了过来,有点畏惧的看了看满口白牙,一对血目总是有意无意的盯着自己脖子打量的白,小心翼翼的凑到了夏侯的身边:“这位好汉,九十个铜熊钱。”

九十个?夏侯吓了一跳,刑天大风给他的钱袋里加起来就是两百个铜熊钱,一顿吃掉九十个,看起来一路上还只能加紧赶路,不能多逗留吃喝了。虽然在那些战场上拣了一些自己认为值钱的物事,但是行情不熟,夏侯也害怕被人宰一刀,怎么也要留到安邑再去出手的。

有点心惊的从钱袋里抓住了九十个铜熊钱丢给那老板。老板却是猛的一哆嗦,飞快的又把其中八十九个还了回来,很是不解的看着夏侯:“这位好汉,您弄错了吧?一个铜熊大钱可以换九十个铜熊钱,你给我九十个铜熊大钱干甚?”

那老板却是厚道,给夏侯找回了十个拇指大笑的青铜色圆钱,还给他详细的解说了一下大概的市值。一个铜熊大钱换一百个铜熊钱,一个铜熊钱换一百个铜钱。想那一个铜熊大钱在鹘駚城的市面上,可以收买五担上好的粟米。如果不是夏侯、白、黑厣一人两兽太能吃喝,普通人一顿饭怎么可能吃掉将近一个铜熊大钱的酒肉?

夏侯愣了好半天,想当年在村子里,一担粟米大概百斤左右,就要十几张上好的兽皮去换,想不到这铜熊大钱的价值这么大。一时间,心里却是又对刑天大风感激了一阵,却又暗自恼怒上次用自己打赌,他一人就收了近百个钱袋。那岂不是有上万个铜熊大钱?足够买五万担粟米了,他的黑厣军,还是真够富足的。

一想到刑天大风以及他的黑厣军,夏侯就心里按捺不住的冲动起来。大王直属军队的首领啊,岂不是前世里近乎京城卫戍军区司令的身份?夏侯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容,想不到自己前辈子做的是特工,这辈子却又可能参加军队了。

“白,老黑,我们赶紧几步。到了安邑,我们再去吃好的。七万里路程而已,老黑的脚程,也就十天的功夫,辛苦一点,我们日夜赶路吧!”

夏侯一声欢呼,一人两兽同时发出了欢快的叫声,径直冲出了鹘駚城的北门,朝着北方继续行去。

“安邑,让我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让我看看,还有什么可以让我吃惊的东西么?”

注释:网络更新还是俺来更,精装本愿意看的就看,不愿意看的继续盯着网络。还是那句话,要爽大家一起爽!

第十三章 安邑

安邑,前方的那座城,就是安邑。

“不过,怎么看也不可能是我所想的那个夏朝的都城安邑啊。夷人可能用三千人攻下这座城么?”夏侯有点发呆的看着前方那座大城。

安邑地址,乃是长宽上万里的平原地带,树林湖泊密布,遍地农田牧场。阡陌相通,鸡犬可闻。数里一村,十里一镇,繁华得没有道理。

平原的正中心,平地拔起四座底径里许、高数百丈的笔峰,恰恰围成了一正方形,每一座山峰,就在那安邑城的一个城墙角上。山峰的顶部,有高十丈的大型箭塔,尽以黑石搭就,煞气凌人。而那城墙高度足足三十丈开外,以长宽丈许巨石垒成,墙体平坦如砥,石缝间浇上了金属溶液,坚不可摧。

整个安邑,长宽超过四十里,每一面都有三座城门供人出入,每座城门外一字排开数百精壮士兵,威风杀气直冲九霄云外。

安邑北边,又有一座高里许方圆数十里的锥形山峰,上面有宫殿楼阁,又可见军营驻扎其上,显然是一要害所在。

城池左近,可见十几座卫城点缀在平原上,每座城池有大有小,内里尽为军营,大队兵马出入其中,铠甲兵器铿锵之声传出百里开外。

三条宽里许,有如飘带的秀美河流在安邑以及那些卫城之间流过。河流上,有无数桥梁沟通交通,安邑正在那三条河流包裹之中。若是战时,一旦毁去河上桥梁,外敌极难靠近安邑一步。

“铜墙铁壁,固若金汤。”夏侯下意识的抚摸了一下身上背着的长弓,很认命的吸了一口冷气:“三千人可以攻下这座城池?一座最小的卫城中怕不是就有数万军马。很显然,这个朝代不是我所知道的那个夏朝。安邑,也不是我所知道的那个安邑。一切,不过是凑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