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节(1 / 2)

钱小多便忙说,“那麻烦叔了。”

“嗐,麻烦什么呀!就喊个人而已!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你喊!”说完这话,钱强贵就风风火火的跑出去了。

钱小多本想拦着他的,但转念一想,还是尽早把想问的给问到吧。她确实对这个问题很在意,所以才会特意跑来钱家村一趟的。

村子里的人还是很热情的,而且钱小多算起来,也是钱家村里长大的。大家对她都熟悉的很。

等了差不多十来分钟,钱强贵就背着锄头回来了。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带着大草帽的老人家。

“是小多啊,你回来啦!”刚走到家门口,那老人家就对着钱小多说道。

钱小多喊了一声“五爷爷!”才说道,“麻烦您了。”

“瞧这孩子,去了一趟城里就是不一样了……”五爷爷笑着说了一句,接过儿媳妇菊英递过来的一杯水,咕噜咕噜几口喝完后,才说,“你要问你是啥时候被你爷爷捡回来的,这我还真记得很清楚。”

钱小多一听,立刻急切的问道,“五爷爷,是哪一天?”

“嗯,要是没记错的话,是十月十四。”五爷爷说道。

“十月十四?”

“对,就是这天!那天正好是我们家军宝,过十岁生日!”再次回答的时候,五爷爷的语气就肯定的多了。

农村里,小孩生日没那么多讲究的。大部分的人家也就是在这一天,给煮几个鸡蛋,然后再弄点好菜回来。不过周岁和十周岁这种整岁,还是比较重视的。而且钱强贵家条件是村里比较好的那一拨,自家孙子十岁整生,五爷爷是绝对不可能记错的。

然而得知了这么一个消息的钱小多,一颗心,彻底的沉下去了。

她勉强挤出一抹笑容来,对着五爷爷说道,“五爷爷,谢谢你了啊!我还有点事,我要先走了。”

“啊,这就要走了啊?要不留下来,吃过饭吧!”五爷爷喊住了钱小多。

菊英婶子也开口说,“对啊,小多!你这都难得回村里一趟,就在婶子家吃顿饭再走也行啊!”

“不了,婶子,我是真有事。”钱小多拒绝了。

“那行吧,那你路上注意点啊!”见着人都这么说了,菊英婶子便只能作罢了。然后站起身,目送着钱小多走远了,才折回了屋里。

“哎,强贵,你说小多这孩子大老远的从城里跑回来就为了问咱们这个,是为什么呀?”菊英婶子好奇心起来了。

钱强贵,“这我哪知道啊!”

“该不会她被接回去了,结果那边发现她不是自家的孩子了吧?”

这猜测一出来,钱强贵立刻就给吓了一大跳,“这不能吧?”

菊英婶子就说了,“怎么不能啊?你看看她这孩子,好端端的什么都不问,就只问这个,肯定就是日子对不上了!”

被菊英这么一说,钱强贵和五爷爷,都觉得还真有这可能了。

“那她是不是马上就要回来了啊?”

“不能吧?”钱强贵迟疑了一下,“都去了大城市了,还能愿意再回咱们这又破又穷的村子里?”

菊英婶子就说他,“能不能的,这又不是她能决定的……”

钱强贵顿时就犯难了,“那她家的那些地……”

当初钱小多被接走时,是连户口也一块迁出去的。所以在她走后没多久,村里就将她和钱瞎子名下的地给收回去了。

眼下要真是钱小多得回来的话,那就麻烦了……毕竟这地收回去容易,再分给钱小多,显然就难了。

……

钱小多完全不知道,自己回来这事,给钱强贵造成了短暂的苦恼。现在的她,背着书包,脚步沉重的,颇有些漫无目的的走着……

钱老二和杨淑琴告诉她,说她是十月十三那天走丢的。当时她走丢是在a市,而从a市到钱家村,哪怕是自己开车,全程不停歇的情况下,也需要好几十个小时。

换句话说,她如果真的是被人贩子在十月十三这天拐走的,是绝对没办法在十月十四这天,被钱瞎子给捡到,并且带回村子里来的。

这里边,要么是有一方撒谎了,要么……

然而钱小多心里其实很清楚,不管是杨淑琴和钱老二那边,亦或者是五爷爷这边,都没有对她撒谎的必要。

所以当初自己的走丢,是真的有问题。甚至这里边,还跟钱瞎子脱不了关系……想到这些,钱小多的心情就越发的沉重了起来。

忽然,一道声音响了起来——

“小多,你现在在哪?”是钱瞎子的传音,声音听起来,还很是着急。

这声音打断了钱小多的沉思,她收敛了心神后,这才语气平稳的回复了钱瞎子,“爷爷,我回了一趟钱家村……”

她没有想要隐瞒钱瞎子自己的回来。

虽然到了这一刻,钱小多确定了钱瞎子那边绝对是隐瞒了自己不少的东西。但是这么多年的相处,钱小多还是相信,钱瞎子不会害她!

当第二次传音符传过来的时候,钱小多就听见钱瞎子这么说道,“小多,那你现在忙不忙?不忙的话回地府来一趟,爷爷这边有话要跟你说。”

“好的,爷爷,我现在就去找你。”钱瞎子隐瞒她,亦或者是背着她做的那些事情,钱小多也正准备直接去问清楚。

当然除开这一点,钱小多还想就昨天晚上跟吴永君动手的事情,一起问一下钱瞎子。

最开始,钱小多是真觉得,有人操控了吴永君,使得她凶性大发动手杀了吴家的人。对方的目的,或许是跟之前的韩彻异样。可现在,钱小多不这么认为了。

昨晚的吴永君与其说是被操控,还不如说是被什么东西给附身了。而且附在她身上的魂体绝对很强大!

因为钱小多现在还在发疼的胸口,便是最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