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1 / 2)

这个孩子在森林中长大,被充满母性的野兽抚养,他跟随着些野兽学会了分辨食物,学会了治疗病痛,学会了寻找水源,也学会了捡幼崽。

除了她以外,他养着失去了雌鸟喂养的一窝小鸟,养着一窝小白兔,还养着一条手指粗细的毒蛇。

殷渺渺:“……”

不过,兴许是因为只有她长得和他一样,他模模糊糊明白他们才是同类,所以对她最好,让她睡在自己的窝里。

下雨的时候,他让她蜷缩在干燥的里面,不被暴风雨打湿身体,打雷的时候,他会捂住她的耳朵,不让她听那些可怕的声音。

殷渺渺从没有想过,一个脱离人类社会而存在的野孩居然会是这样的性格——他没有任何攻击性,只吃野果和草木为生,会照顾小动物,善意又温柔。

而她也被像雏鸟一样照顾着,水和野果都会喂到她嘴边,不需要她做任何事。她得到了一个陌生人无偿的照顾与付出,并且不求任何回报。

是的,她很确定不需要任何回报。不久之前,被他照顾的毒蛇伤势痊愈了,他把它放回了捡来的树下,看着它蜿蜒着游走了。

她从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前世的父母生养她,是要她照顾弟妹,是要她嫁人换取彩礼,是要她养老送终的,她必须为自己的出生与成长付出代价。而后在外得到的一切,都必须付出同等的东西交换,出卖身体,出卖劳力,亦或者两者皆有。

这一世亦是如此,父母亲不是不爱她,当大小姐的日子锦衣玉食不假,但到了必要的时候,他们就会自以为替她做出正确的决定,不会问她要不要,想不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生了你,养了你,当然有资格决定你的生死,要不然怎么说是孝道呢。

所有的爱和恩都是有条件的。

只有这次没有。

他分不出人与野兽,不懂得失去与得到,不在意诞生与死亡。

对她好,只是遵照本心。

谁能想到,她在穷途末路之际,居然奇迹般的得到了世间最珍贵的东西。

原来,柳暗花明,峰回路转,都是真的。

在这片丰饶的森林里,她忘记了自己的性别,模糊了自己的种族,与所有野兽一样,平静地过着快乐的日子。

这样就很好了,荣华富贵,爱恨情仇,她都经历过了。若是第二次生命可以简简单单地度过,也是一种福气。

她想永远留在这片净土,滚滚红尘伤身伤神,她愿意忘掉所有的过去,想无心无事的……永远这么生活下去。

前方,山色如黛,溪流潺潺,被鱼儿溅起的水珠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温顺的小鹿在河边饮水,鸟儿扑棱着翅膀从头顶飞过。

青草搔着小腿,痒得不得了,花香馥郁,浓烈得想打喷嚏。碧空如洗,暖阳沐身,无心无事,是个睡午觉的好天气。

一想到这里,哈欠就一个连一个,泪腺分泌出眼泪,她困得睁不开眼睛。

回去睡一觉吧。

有什么事,睡醒再说吧。

眼皮似有千钧重,噗通一下就掉了下来,把视野遮得严严实实的。

没有光。

可以睡觉了。

她想着,马上就要失去意识。

电光石火间,身上传来一阵剧痛,她皱起眉,不想睁开眼睛,但是对方不放过她,强烈而持久的痛楚不断传来,逼迫她睁开眼睛。

“谁……”她艰难地睁开了双眸。

向天涯扶住她的肩膀:“清醒了没有?”

“你、发生了什么?”神智渐渐回笼,殷渺渺按着太阳穴,头疼欲裂,“疼……”

向天涯翻白眼:“能不疼吗?我掐得手都酸了。”

殷渺渺终于发现手臂上多了几处淤青:“下手可真狠。”

“你得谢谢我,你看那是什么。”向天涯搀住她。

殷渺渺随着他的视线看去,只见眼前云雾蔼蔼,成千上百的妖兽宛如传闻中成群结队自杀的旅鼠,争抢着冲进了浓雾深处。

回首来处,源源不断的妖兽往这里奔赴而来,速度飞快,极其兴奋,一丝理智也无。再看脚下,无尽的黄沙掩盖不了累累白骨。

殷渺渺倒吸口冷气,眯着眼睛打量着雾气深处的妖兽,轮廓隐隐如山峦:“这是……蜃吗?”

传闻有一种名为“蜃”的妖怪,吐气成云雾,中有人物车马、亭台楼阁,历历可见,也就是所谓的“海市蜃楼”。

“刚才的是……幻境?”

向天涯奇怪地看着她:“肯定不是啊。”

殷渺渺眉间微蹙:“为什么?”

“要制造出能迷惑人的幻境是很难的事,更别提能同时迷惑住所有人。”向天涯眼神古怪,“它只是让我们看到了最渴望的人或事吧。”

最渴望的……殷渺渺回想起自己的所见所闻,若有所思:“你看到了什么?方便说吗?”

“家。”向天涯回答得很快,“我爹还在世时的家里。”

沙漠中的旅人最渴望的事是什么呢?归家。

“家”未必是父母生养自己的地方,只是一个可以让人觉得舒适,可以放下所有戒备的地方。家里有牵挂的人,许是父母手足,许是爱人孩子,许是萍水相逢的同路人……无论是谁又在哪儿,死生之际,能回到记忆中最温暖舒适的地方,即便知道有异,又有多少人甘心醒来呢?不如就在美好的幻梦中死去。

向天涯感慨道:“真的很吸引人,让人很舍不得。”

“但你没有。”殷渺渺深觉纳闷,“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