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清楚地看见那张银票上“一千两”三个字,双眼发亮,连连点头:“一定,一定。”
偏偏又一点头,转身看向城外。
老板识趣地进了客栈。
大山仍然没有来,偏偏右手在后腰一摸,摸出一根横笛。方才他离开,正是为了买这横笛。
“小公子!”
大山远远地跑过来,身后还跟着三人,是他找的向导。因为他经常带客人来绿城,久而久之,与绿城的向导们也熟悉了。这三人便是他的朋友,都是他信得过的人。
偏偏行走江湖至今,也算是阅人无数,更何况,他本来就是以骗术出道,很少有人能骗得过他,只打量几眼,就看出这几人应该是本分之人。
为首那人大约三十四、五,名为高山,皮肤黝黑,身材微壮。想必经常带客,眼里透出几分精明,却并不狡猾,还算老实。林淮殇曾教偏偏,识人先看手。一个人的手通常能说明很多东西。就比如士兵,经常射箭,所以虎口定然有茧。高山双手粗糙,显然是常干粗活的人。
站在他身边的那人年纪在二十六、七,身材瘦削却很结实,尤其是两只臂膀,看上去非常有力。他的名字叫三湖。
另外一人叫大壮,年纪与高山相仿,甚是高壮,看上去有些木讷。
偏偏对几人淡淡一笑,道:“各位务必尽力,我绝对不会亏待你们。”
三人早已从大山那里知晓这位少年出手大方,都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