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侧头瞧我一眼,语气淡淡的,“他喜欢你,你没看出来?”
我翻了个白眼,这货脑洞也太大了吧,“他是我弟。”
“未必!”林奇的语气依旧波澜不惊。
我心中一动,我舅脑袋一直不灵光,而且简留根和他长得也确实不像,要说不是他儿子还真有可能。不过......那小子去年才上高中,“他刚多大,今年才满十八,知道什么喜欢不喜欢的。”
“十八不小了,就你把我看光那次也十八。”林奇面无表情地扫我一眼,却看得我脸一阵发烧。
靠,那次我又不是故意的,这货哪壶不开提哪壶。我瞥他一眼,看到他黑色西裤大腿的位置印着个泥印子,一定是刚二黑扑他的时候弄脏的。那狗挺凶,也不知道咬伤他没有。
“你......没事吧?被狗咬了需要去打针狂犬疫苗。”虽说是家里养的狗,得病的几率不大,但这病挺玄乎,死亡率百分之百,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谁知我这么一问,这货竟抬手看了一眼手背上青紫的咬痕,又瞧了瞧我,“是该去打一针。”
我当然明白他话里的意思,那手是早上被我咬的,他在说我是狗呢。
狠狠白他一眼,本来看着那泥痕我还挺内疚的,被他这么一说,倒是恨不得再咬上他两口,“你就是聊天终结者,跟你说话就是尬聊。”
他被我的样子逗乐了,温柔地弯下眉眼,大手在我头上轻抚两下,“睡会儿吧,到家还有一段时间。”
忙活了一天,我确实累了,他这话一说完,我的眼皮子就直发沉......
睁开眼的时候,我躺在金隅湾别墅的大床上。天已经黑了,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长时间,只感觉肚子饿得咕咕叫。
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到楼下,发现厨房里竟然亮着灯。林奇已经换上了黑色的家居服,额头上粘了两块透明创可贴,看上去有点惨烈。他一手拿着本书,一手捏着汤勺,似乎是在......做饭?
“你不是说你不会煮饭吗?”我站在厨房门口,冷不丁一出声,吓了他一跳。
见我正看着他,他显得有些手忙脚乱,先是把书往身后藏了藏,捏着汤勺的大手又在锅里搅合两下,接着赶紧拧熄了炉火,“马上好了,你先去餐厅等着。”神情紧张的样子就像被当场抓包的孩童。
我有点好笑地走出厨房进了餐厅,心说不知道这货弄的什么好饭,还要照着食谱做。
我正眼巴巴地流着口水等着吃林奇的美味大餐,就见这货从厨房里端出来两个青花大瓷碗,放到桌上,“吃吧,第一次做,味道可能差点。”
我眼睛险些掉到碗里,他照着书做的,居然是一锅......方便面。好吧,谁叫人家是大少爷。不过,面里加了鸡蛋和香菜叶,味道还是满不错的。
林奇吃饭的速度挺快,先我一步吃完,他把用过的碗筷收拾进厨房,朝我吩咐了句,“我煮的饭,你负责洗碗。我先上楼了,你睡前记得洗澡换衣服。”
这货真把我当小孩子了,不过毕竟吃人家的嘴短,我没敢反驳,嘴里塞着面,点头唔了一声。
我收拾完上楼的时候,路过林奇睡的主卧,趴在门口听了听,没声音,大概已经睡着了。怕吵醒他,我进了他隔壁的一间卧室。
半夜,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突然听见隔壁“咕咚”一声巨响,是林奇。我一下被吓醒,出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