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干掉一个(14)(1 / 2)

从狙击镜孔里向船的甲板观察,虽然看不到炮台后面的整个舱门,但是能清晰的看到,舱门口处露着两个脑袋。一个留着金色短发的白种人,腮帮不停的耸动着,可能在嚼口香糖。

另一个叼着根紫色雪茄,也是白人,嘴角挂着得意的笑,两人好像说着什么。嚼糖的家伙,俨然一副老手姿态,想必这两人纵横杀场多年,狙杀过很多同职业的狙击手。

我很讨厌他俩这种谈笑风生的表情,那种自信高傲的神态,确实还沉浸在刚才击中目标的快慰里。从那么远的距离,能轻易看破我的作战动机,又稳准狠的射出子弹,打进熊皮中间,可见是“罗汉”级的实力杀手。

这种高精准度的狙杀水准,和我当年在泰国丛林里遭遇的英国狙击手如出一辙。他俩很可能是英国皇家退役下来的特训老兵,要么就在美国海军陆战队服过役。

然而,高手往往死在自己高超的技艺上。如果说射击出奇的精准堪称一绝,这种高处不胜寒的成就感,就会让两个家伙得意忘形。

他们果然麻痹大意起来,忽略了“狗急跳墙”这句话的真正含义。这两家伙的印象里,或许只知道赖狗挨打时,如果没有了退路,情急之下就要窜跃矮篱残垣逃跑。殊不知,好猎狗逼了急眼,是会跳进院子咬人的。

我现在就是窜过两片树林,跳进他们视线死角的对手。我肯定要先射杀这个持枪的家伙,但另一个辅助者就会逃掉。

此刻,我心态平稳许多,因为我已经在狙击镜里观察了他俩将近两分钟,视线充分适应了子弹和目标之间的距离。

蓝色的镜孔里,“丁”字形的标线已经对准了糖嚼者。这个家伙用劲儿的嚼着口香糖,太阳穴一鼓一凹的耸动在我枪口准星的交叉线上。

抽雪茄的家伙被他挡在身旁,时不时还用精密望远镜看看远处林坡上的动静,没有什么发现,就又放松下来侃谈。

上岛的那些家伙,毕竟不是他俩的亲人或者关乎生死的朋友,他们只是一群乌合之众,比的是谁杀的多、杀的凶狠,而不是保护同伴的神圣使命感。

就在我嘟念起圣经,准备击杀他时,那个抽烟的家伙,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换动了位置,又向林坡上了望。他那硕大的喉结,正好挡住搭档的太阳穴。见他迟迟保持这种姿势不动,真怕他忽然朝我望来。

我很了解自己手中武器的穿透力,以及人体的骨骼结构。“碰”地一声,打出了我在高地受到狙击压制后的第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