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武器射程上,小短弓朝我射击,可谓鸡肋诱惑,食之无肉,弃之有味。子弹则以伪善的方式,大大削减对方的有生力量。
对岸峰顶生长的植物,像秃鹫脖子上的羽毛,稀稀拉拉矮小猥琐。附近也很难找到大石、凹坑之类的掩体,若要后撤进树林,那也得跑二三十米。这个瞬间,子弹足可解决掉他们的小命儿。
我主动走出树林,站在一块儿突兀的岩角上,故意暴露自己给对峰的侏儒野人看到。模仿着侏儒野人交换食物时的吆喝声,我呼喊了几下,前方安静的树冠上,立即梭梭颤抖,滑溜下密密麻麻的小弓手。
我已经无法按原路返回,因为这群小野人会设下伏杀,将我射成豪猪的外形。
我不停的吆喝,吸引对面山峰上的侏儒野人,它们上窜下跳着,冲击到最靠近我的对峰位置,个个满面狰狞的拉弓放箭。
这一次,侏儒野人终于可将愤怒发泄在还击上,漫天的箭羽直击长空,密而集中的窜到最高点,像灰黑色的彩虹划出弧线,朝我面门落来。
来势汹汹的箭矢,看得我浑身发毛,但我心里清楚,这些原始的武器,局限性很大,当离我不到十米时,便成了强弩之末,如风中单薄的草芥。
见侏儒野人齐集拥堵在前突的峰角,该我出手的时机已到。“当当当,当当当……”平端着的阿卡步枪,激烈的嘶叫,宛如嘲笑那些坠下山涧的箭矢。隔着千米深渊,两种夸越时代的武器,礼尚往来的交锋。
看到我仍不在短弓的射程范围,侏儒野人才恍然大悟,知道中了引诱奸计,忙抽身扭头回跑,分散叠加在一起的身体。一颗颗劲猛十足的子弹像钢筋棍条,戳串起他们的小身板儿,一击毙敌四五个。
他们趴的趴,摔的摔,死伤大片。未中弹的侏儒野人,立直身子一味傻跑,希望进到树林躲藏,没有一只懂得,伏地翻滚才有活命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