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动的装甲车顶窗,露着一个剃成锅盖式平头的黑人男子,大概二十四五的年纪。从细小的脑袋和幼圆的五官,不难看出他也是那种干瘦如柴的士兵,多半为了吃到半碗米,才充当了武装份子。
杜莫依旧睡得混实,嚼过腊肠的嘴巴,正枕在胖胳膊上淌口水。我摸过横在背包一旁的巴特雷步枪,沿一簇绿灌木底部的细密枝茎捅了出去,右手食指悄悄拨开狙击镜前的盖子。
只要这辆装甲车发现西侧草坡上的女孩,并冲她们扫射机枪,我会第一时刻让这个坚硬的绿壳大甲虫脖颈冒血。
那个在装甲车顶部摇晃着青色头皮的黑人男子,已经举起望远镜,朝两侧的山坡顶部窥望。他们的巡逻驾驶,初步具有了常规陆战兵种的模样,全然不同于之前的那八个黑人男孩。
我很清楚,他一定是从十六七岁就开始持枪,能在战乱中存活八九年的光景,必然积累了作战经验。
“杜莫,吁吁,杜莫,吁吁。”为了不使枪声把杜莫从睡梦中惊回,吓得哇啦一声大叫,我扣动扳机前,开始轻声叫唤他,并以低沉的呼哨刺激他醒来,丛林作战的队员,对这种嘘声很敏感,能立马明白出现了情况。
“嗯,哼,嗯?嗯?”杜莫睁开了黑厚的眼皮,一脸慌张又不知所措的表情。“你赶紧看看,那辆单独巡逻的装甲车是不是正规军。他们可能要袭击那几个偷跑进来挖草根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