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口的衣襟已经湿透,裤子也黏糊糊地裹贴在肉皮上,再次举起望远镜了望四周时,看不到任何一只草禽飞过,远处融融翻滚的热气浪,像海潮般在草稍儿上鼓荡。
润过的喉咙没过一小会儿,又给吸入的干燥空气蒸发殆尽,我只得再拿水瓶,仰脖啐了一小口儿。眼前的情况有些焦心,如果前面不能出现一条小河,我和杜莫背包里的几小瓶淡水,灌进胃里不消一刻钟,就得从皮肤的毛孔里全部汗流而出。
想到这里,我慢慢站起身子,试着爬上近前的一棵高树,看看在我和杜莫的淡水耗光之前,能否走运地遇到一条河流。我把匕首刀背咬在嘴里,抱住大树开始往上攀爬,只爬到半高,但见一条颜色醒目的大毛虫横在树皮上。
大毛虫黄色的脊背上,竖着几根金亮的毛毛,脑袋前端有两颗倒牛角似的黑牙。虽然以前没见过这种虫子,但从其醒目的色泽推断,多半有毒。
看着眼前令人反胃的大毛虫,我两臂胳膊不觉泛起鸡皮。在东南亚的丛林时,倒也见过不少怪异的昆虫,但第一次踏入真正的非洲草原,偶尔见到一只个头儿如此粗大的毛虫,心里不免疑忌。
我双腿用力夹紧树干,腾出一条胳膊,抓下嘴里咬着的匕首,缓缓朝这条蜡烛般粗长的毛虫按去。这条刺儿茸茸的家伙,并无躲避之意,给匕首轻轻压住头部后,嗖地一下被拨飞出去,摔进浓密的草地不见了踪影。
我收回匕首,继续往树冠顶上攀爬,没有再看到类似恶心的东西,才放心踩蹲在一根并不是太粗的树枝上,摇摇晃晃地朝远处了望。
前面依旧是茫茫草海,那些长在草原上的歪曲树木,由于领土宽阔,彼此挨得并不是很近,即有几分树林的特征,又不免太过稀疏。
几头高大的棕点长颈鹿,正悠闲地围在一棵树下进餐,再远一点,便可看到无数角马和羚羊。我知道,这些景象说明我们离狮子和猎豹不远了。
附近应该有河流,不然这些动物不会如此密集地聚拢在这片区域。我和杜莫都没有它们那种可以嗅出水源方向的鼻子,所以,我俩如果直线跑下去,而河流却竖立在我俩的左侧或右侧,那跟奔跑在荒漠没什么两样。人到了这种境地,能多些运气再好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