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这么想呢,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恋囚童那个混蛋,居然不与那个家伙交锋了。天快擦黑那会儿,我本想等到晚上,摸黑偷偷地爬起来跑掉。那些死尸旁的包裹里,都装有吃的,而且保质期又长,您要是不来,我就找个石头窟窿猫起来,蜗居在里面过上个一年半载,就不信耗不走他们。”
“哼!”杜莫的想法,令我鼻腔中再次发出一丝冷笑,他虽然说得有点夸张,但也只是一种理想化的偷生状态。
因为他毕竟不是一块石头,他不能保证自己完全处于静止状态,他得吃东西,他得新陈代谢,他得忍受住心理上的煎熬。
“可我万万没能想到,恋囚童竟然在临近天黑之际,混在幽暗的光线中摸了过来。我从虚眯的眼缝中,看到了是他走过来。可您是知道的,我不能在伪装成死尸的时候,手里还攥着一把手枪,我得把赤裸裸的双手暴露出来,这样再被别人的视线勘验时,才不会挨上一枪‘试尸’。”
此时此刻,靠在身边的杜莫,说到这些时,还不忘抬起一只黑胖的手,拍怕他胸腔里那颗余悸尚存的心脏。
“我当时真恨不得自己立刻变成一只蚂蚁,哪怕再也转回不了人类,只要不给他看到就行。可是,那个混蛋家伙,竟然把步枪装上刺刀,挨个儿地戳那些死尸。”
杜莫说着,又啐了一小口儿洋酒,压惊似的让自己紧张的心绪缓和一会儿。
“哼哼,恋囚童是小看不得的,他见过很多你我所不曾见过的东西,对于那种趴在死人堆儿里假死的伪装,即使你做得再猥琐,也别想在他眼皮子底下漏掉。如若不然,他也不会活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