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属于少年的清冽嗓音缓缓流转而出:“晓晓被寒家收养,是走过法律程序的,卓叔,你来讲。”
一旁恭候的卓远微微走近了些,恭敬道:“少爷在把晓少爷接回家的第二天,就命我去办了正规的领养程序,因少爷的年龄不足以达到领养年龄,所以如今领养人写的是我的名字。”
寒阡晓一惊,这些事……琛少爷是什么时候办好的?她一点都不知道!
也就是说,她如今并不是寒家随随便便领回家的阿猫阿狗,而是正正经经接受法律程序办理后的寒家养子,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领养人有责任对养子履行应有的义务,抚养其长大,甚至包括对孩子应有的教育程序。
而养子到了成年以后,也有义务对领养人进行应有的孝顺。
这就是所谓的接受法律领养程序后的正确保障。
寒莫琛才13岁,肯定是无法办理领养手续的,让卓远管家代理去办是最好的选择。
虽说领养人写的是卓远管家的名字,但实则也只是个挂名的,目的无非是让寒阡晓有一个正当的名分。
卓叔那可是一直照顾寒莫琛的人,寒家忠实的老仆,寒莫琛早已把卓叔当寒家人了。
这么进行领养程序,也并非有什么问题。
寒阡晓知道,寒莫琛定是考虑到不想麻烦到寒老爷子和寒老夫人,所以才私下让卓远办理了这件事。
这话说出口,连桌上两位老人都微微错愕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