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 / 2)

结束那种混乱的日子,她其实没多难过。不过如今能在太平盛世重生,倒是也挺高兴。没想到死后没去所谓的阴曹地府,居然回到了平行时空的某一世。

想要对你不轨,可最后他不也没得逞嘛。这一世的自己居然去跳了河。温软却又刚烈,跟末世前的自己很像呢。

整理了记忆,女孩缓缓睁开了眼睛。霍兴华一转头就看到她琉璃般纯净的眼眸,激动的伸手去拉她。

“你醒了,沈禾,你真的醒了吗?”

太高兴了,话都说的语无伦次。等女孩拽开他的手,他才冷静下来。讪讪一笑站起来。

“对不起,我太激动了。你觉得哪儿不舒服吗?你已经昏迷好长时间了。”

女孩动动身体,除了头有些痛,其他的都没什么。这男人之前就喜欢她,对她非常照顾,原来的她在他这儿表现的有些渣。

二不态度,不主动,不拒绝。反正帮忙都是你自愿的跟我没关系。

不过,两世的自己融合,那就不能再如此了。经历了末世那样的混乱残酷,她早不是那个被父母捧着不懂事的娇娇女了。

“我没事了,谢谢你送我来医院。花了多少钱,我回去给你。”

看她口齿清晰,霍兴华放下担忧的心。女孩一贯冷淡的态度浇灭了激动的情绪,他长长出了口气,笑着摆摆手。

“不用这么客气,大家都是同学,互相帮忙应该的。”

女大夫进来就看到病人已经意识清醒,检查一下一切正常,说他们可以出院回家。

“在这儿住一晚也行,不过隔壁两间病房都住了人,你俩就只能在这儿挤挤了。”

霍兴华望一眼外面的夜色,踌躇道:“要不我先回,明天一早过来接你。”

这是一间急救室,只有一张床,他俩要留下的话就只能共处一室。沈禾搜寻了一下记忆,回屯儿的路十几里呢,他将昏迷的自己送来医院,说不定晚饭都没吃,怎么好再连夜让人回去呢。

沈禾转头冲女大夫笑笑“能麻烦您借我们一条席子吗?有褥子的话就更好了,非常感谢。”

这就是让他留下了,霍兴华心里一阵火热,咧着嘴满脸笑意。我就知道,沈禾只是外表冷,其实内心很善良的。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就算是块儿冰疙瘩我也有信心将你给捂化了。

女大夫点头:“席子和褥子都有,租一天一毛,外带一床被子。你们要吗?”

沈禾颔首:“要。”

“那跟我来吧。”

女大夫转身出屋,霍兴华跟在后头。嘴巴咧的合都合不拢。他家境优越,妈妈每月都会给他补贴,也不在乎这可以买一斤白面的一毛钱,可这是沈禾提出来的,那意义可非同一般。

他们出去没多久,天空传来“咔嚓、咔嚓”连续的炸雷,头顶的白炽灯闪了两下熄灭,室内陷入黑暗。

一道闪电划过窗户,随即传来噼里啪啦的雨点声。窗户上潮湿一片,雨水在玻璃上蜿蜒成河,在窗台一个低洼处汇聚成一个小小的水坑。

“沈禾,沈禾……”霍兴华抱着席子进来,“怎么不开手电,黑咕隆咚的你不怕吗?”

女孩转头,他已经打开了床头柜上的手电,一束光芒瞬间照亮漆黑的夜。也让她看到了对方眼眸里的担忧。

“铺好了睡觉吧,折腾一天也累了。”

女孩说完,背对着他躺下。屋里是砖地,下雨了有些潮,不过就一夜,且铺着褥子,应该不要紧的。

“我跟大夫买了半把挂面,火刚捅开,等一下我煮好你吃了再睡。”

一说这个,女孩才觉得腹中的确很饿。轻轻嗯了一声,双手捂着肚子害怕它忽然发出什么令人尴尬的声响。

身后,男人的脚步声再次远去。外面雨声不歇,他这么来回跑两趟,等一下身上的衣衫要湿透了吧!

身上软绵绵的,她扶着墙缓缓的坐起来,望着窗外的雨幕暗暗发呆。又是一道闪电划过,一只落汤鸡一般的猫咪飞快的消失在墙角。

等了大概二十多分钟,门再次被推开。闪电的光清晰的映照着男人的样子——他弯着腰,用衣襟捂着手里的搪瓷缸子,生怕被雨水浇入。

她转身,男人将缸子放到她旁边的小柜子上,把筷子递到她手边:“快吃,厨房里居然有香油,我滴了两滴,香的很。”

看她没接筷子,他又继续:“筷子我刚洗过,干净的。”

沈禾望着他湿透的衣衫,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接过筷子低头吃面,一口后将筷子递给他。

“一起吃吧。”

面汤滚烫,喝两口暖暖身子。多少年了,第一次有人将食物送到她面前,心里暖暖的感动万分。为什么妹妹会觉得这种行为是施舍呢?

接过筷子,霍兴华高兴的双眼放光。伸出的筷子一瞬后又退回来递给她:“你先吃,刚昏迷那么久多吃点补补。”

沈禾翘起嘴角微微笑,低头又吃了两口。“我吃饱了。”

末世里的习惯,只要不饿就好。不过这身体胃口的确不大,她倒也非完全撒谎。

“再吃两口吧。多吃些才有力气。”

“真的饱了。”

看她眼眸没有不耐烦,表情始终温和。男人心里不再忐忑。接过筷子低头吃饭。

多半缸子的面条三两口进了肚子,将缸子放在一边,两人躺下后,沈禾关掉了手电。

窗外雨声不歇,几分钟后霍兴华才想起来问:“你怎么会昏倒在河边的?”

“……想捞鱼来着,没想到体能太差了,鱼没捞到差点被淹死。”

“雨季柳溪河水深的很,千万别再去了。等麦子收割完我陪你去,用尖利的木棍插,浅滩处很容易抓。”

听到床上的女孩轻轻的嗯了一声,他开心的笑笑。“流溪河里的鱼都不大,熬汤还好,肉真没多少。不如逮兔子或者野鸡,吃着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