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佞臣_52(1 / 2)

重生之佞臣 凤子君 1844 字 4天前

晋文帝的目光落在了四皇子的身上,他唯一的嫡子,自幼便显露出非同寻常的聪慧,曾被他寄予了厚望,只可惜……看着他那病弱的身子,晋文帝的眼底露出了惋惜之色。

四皇子似乎没有察觉到晋文帝的目光,他低头猛咳了一声,断断续续的说道:“父皇,儿…臣…愿意……主…查此……案。”

嫡庶之争的残酷晋文帝是领教过的,是以才会把庶皇子扔出京城,可如今嫡子显然已不能担负起江山大任,他便不能叫老四压过他兄长们一头,以免将来让他们兄长忌讳,反倒是害了他的性命。

“你身子骨弱,这事就不要操心了,且仔细将养身子吧!”晋文帝皱了下眉头,声音略显出几分温和。

四皇子轻声一声后,又咳了起来,被他拿在手上的娟帕已染了些血迹,晋文帝见状轻叹一声,叫内侍扶了他下去休息。

三皇子明白这个烫手的山芋他不接也不行了,心下苦笑连连,却站出来道:“若父皇信得过儿臣,此案就由儿子主查,令三司从旁辅佐。”

晋文帝点头应允,姚颜卿心里的石头落了下来,却不想晋文帝突然点了他的名字,又与三皇子道:“当初肃州贪污案五郎与你同理,这一次亦由他与你同理此案,三个月,朕只给你们三个月时间,务必要给朕查明真凶,还王兄一个公道。”

第60章

从心来说,姚颜卿真不愿意接受这个烫手山芋,这桩差事不管是什么结果都不容人乐观,保不准又牵扯出一连串的人,最后叫他给恪顺王陪了葬。

眼下姚颜卿也没功夫独坐愁城,和三皇子出了宫就直奔恪顺王府,要查出真凶总要先看过恪顺王的遗体,两人到了恪顺王府时,府外已挂起了丧幡,丹阳郡主穿着麻裳也难以丽色,只是那双似黑水银似的眸子过于冰冷,无一丝温度,叫人对上那双眼便忍不住心里发寒。

“堂妹且节哀,父皇特命我主查此案,叫三司辅佐,务必会查处真凶还王叔一个公道。”三皇子温声说道,又指着姚颜卿介绍一番。

姚颜卿上前与丹阳郡主见了礼,轻声道:“臣和殿下需要检验王爷的遗体,还请郡主行个方便。”姚颜卿生怕丹阳郡主会觉得他们冒犯恪顺王的遗体而有所阻拦。

丹阳郡主闻言脸上并无异色,轻轻点了下头,音色微凉:“劳烦三堂兄和姚大人了,家父能否安眠就全指望两位了,我且在这谢过两位的大恩。”说着,丹阳郡主已屈膝一福。

姚颜卿忙避了开,三皇子则托住了丹阳郡主,说道:“堂妹不必如此,都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丹阳郡主顺势起身,带了两人前往大堂,恪顺王的遗体正躺在正中央,尚未入殓,好在如今已过了夏,恪顺王的遗体并无异样,仔细观他神态很是平和,并无狰狞之相。

三皇子侧目看了姚颜卿一眼,原当他会露出些许惧色,哪知姚颜卿已一个快步上前,弯腰细细观察,并解开了他的衣袍上手从头到脚把恪顺王的遗体摸了个遍,之后与三皇子道:“王爷应是昨夜丑时到寅时之间遇害,他遗体已经僵硬,身上呈紫红色尸斑。”说着,姚颜卿上手按压了一下尸斑的位置,尸斑颜色稍有消退,他叫三皇子进前仔细观看。

“叫仵作来验尸吧!”姚颜卿皱眉说道,他仅凭上辈子的一些经验来作的判断,实则如何还得仵作来给个确定的答案。

三皇子吩咐侍卫去把仵作叫进来,一转头就见姚颜卿拿着娟帕细细的擦着手,恨不得擦破一层皮去,便吩咐侍卫打一盆水来。

姚颜卿长眉轻挑一下,不想三皇子还有这样细心的时候,等净了手后,他问丹阳郡主道:“郡主说是一早发现王爷的尸体,为何未时二刻才会击鼓鸣冤?您可是第一次看见王爷遗体的人?”

丹阳郡主眨了眨布满红血丝的眼睛,沉声说道:“我约辰时发现父王尚未用餐,便使了丫鬟去请,但屋里并没有动静,我只当昨夜父王看书看的晚了,这才未曾起身,便让丫鬟等再过半个时辰后去请父王,谁知半个时辰后屋内也没有动静,便觉得有些不对,叫人撬开房门一看,父王正躺在地上,地上流了一摊血,我和侍卫近身一看,才知父王被人割了喉,我原想着马上进宫,但是怕贼人还在府内,所以才没有立即出府,便叫大管家带着侍卫把屋子里外守住,并封了大门,等到了中午也没见可疑的人出府,我才放心离府。”丹阳郡主说话间神色异常的平静。

“昨夜王爷可有说要会客?或有什么异样?”姚颜卿继续问道,细细的观察着丹阳郡主,见她面上虽无悲伤之色,可那双波澜不惊的眸子却蕴含着深深的悲色,心下不免一叹,生出几分同悲之心。

细说起来,他的处境倒比这丹阳郡主略强一些,他尚有亲人可依,这丹阳郡主如今却是无依无靠之人,依着她这不尴不尬的身份,将来的处境亦难。

丹阳郡主自嘲一笑,好不忌讳的说道:“父王是废太子,这样的身份谁敢与之来往,更不用说会客,这恪顺王府一年到头也不会迎来什么客人,至于昨夜,我并未察觉有什么异样,父王与我用了晚膳后便回了屋看书,与平时无异。”

姚颜卿长眉微拧,这就叫人更犯了难了,连一个着手的地方都没有。

仵作这时已检验好了尸首前来回话,与姚颜卿先前的断定大抵相同。

“王爷是被利刃所杀,凶手一击致命,应是正面趁王爷没有防备突然下手,而王爷瞳孔散大,但并未露出惊恐之色,面部表情未见狰狞,下官认为这应是熟人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