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节(1 / 2)

“相似的第三方作品?”记者捕捉到了最后的关键字。

“是的。在照搬我的作品之后,他们想的是证明我的创作参考借鉴过世界名曲,不属于完全原创,这样他们的抄袭便无效。”袁星洲已经了解过庭审全程,此时轻飘飘扔出一句,随后才道,“所以你问我对于抄袭者的道歉怎么看,我只能说,没眼看。”

前脚还极力否认想要脱罪,后脚就深刻认识到了严重性,要维护版权了?简直是笑话。

记者没想到他竟然一点儿场面话都不讲,上来便正面开撕,顿时兴奋地起来。不过这样一来,她之前准备的几个问题倒是用不上了。

“你们的关系怎么样?”记者笑笑,直接问道,

袁星洲也不拐弯抹角,回说:“以前是队友关系,后来团队解散之后就没有联系了。”

“网络上传言原澄团队之前有意购买版权,有这回事吗?”

“在录制《偶像恋爱季》时,他宣传自己的新歌,说是自己的原创。我意识到被抄袭之后,当场也弹了一遍。这是这件事的开端。”袁星洲道,“在这之后,他们经纪人才找到我的经纪人,说想要购买版权。”

“那为什么当时没有维权,而是等到两个月之后呢?”

“在对方明知道自己抄袭的时候,我也没想到他们会继续若无其事的发歌。然后在两个月之后还假装自己不知情。”

袁星洲道,“至于我,一开始的确没想到诉诸法律。音乐作品尤其是曲谱的抄袭案件,都面临着判定难、周期长、胜诉更难的问题。对我来说,为了这件事耗费的时间成本要远大于获得的赔偿。”

记者点点头:“可是后来又改变了主意,是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袁星洲笑道:“有人给了我勇气。”

他这里的“有人”自然指的是叶淮。在俩人一块上节目的时候,叶淮便像是他的定海神针一样,只要往那一站,袁星洲便会凭空多出一点点勇气,尝试着往外多走一点,对人凶巴巴一点。

然而这边访谈结束,下午内容放出之后,洲粉们却纷纷认为袁星洲是在说粉丝。

粉丝多了,底气可不就足了吗!

而袁星洲这次终于彻彻底底,明明白白地跟所有人明确表示,他真的跟原澄从未成为过“好兄弟”。

澄粉们自然要嘲讽他火了之后就翻脸。

洲粉则是心疼他这些年的遭遇,愤怒原澄方的欺人太甚。两方毫无疑问地开始了大战。

澄粉日天日地,跟洲粉撕逼时向来是把后者按在地上摩擦,各种黑话不断,笑话是袁星洲是洗脚婢,洗脚婢的粉丝简称蜱虫。

然而洲粉们却早已大换血,新来的粉丝中不乏战斗粉,于是一部分人净化词条,忙着卡黑,另一部分战斗力强悍的迅速集结,反杀回去。又笑话原澄靠跟前队友撕逼维持热度,简直是条寄生虫,所以澄粉应该改名“虫粉”。

两伙势力在各大营销号和双方大名广场上正式宣战,你来我往。很快撕逼的重点又从这次事件上转移开,发展成为那些年袁星洲和原澄的黑历史总结大赛。

这边粉丝撕逼正酣,那边门户网站的采访之后,有人热心整理了此次事件的始末。

又有另一部分营销号和公众号开始质疑原澄的人品,明知道抄袭还要发布,被人质疑之后装无辜,法庭上想办法脱罪,法庭下又卖维护版权的人设,最后判决结果出来,粉丝倒打一耙,控诉原创者是在蹭热度。

可是如今明明是袁星洲更热!

两方阵营轰轰烈烈加入其中,很快,有关音乐抄袭的相关讨论和专题也纷纷冒了出来。

然而让人意外的是,这次发声的不止有音乐博主,还有不少主流权威媒体,从音乐作品抄袭实质性相似的认定标准,到娱乐行业版权意识的淡漠,再到“不懂”乐理的原创歌手应该是什么身份……

每一项的探讨都十分深入,且拿原澄做为案例,前后反复地分析对比。

原澄自从出道以来,还是第一次被数位音乐大佬同时提起,又上了权威媒体杂志……然而却不是什么好事。

“邓总他们和著作权协会的人,一直在探讨一种更规范合理的音乐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其实这两年积压的案件很多。你的胜诉,对其他原创者来说也是好事,自然个个拾薪鼓风,希望这股火越烧越大了。”李芫解释道,“大家的想法是,最好轰动一点,能推动法律对原创的保护。”

“这种简单的案子也可以吗?”袁星洲有些惊讶。

“案子虽然简单,但你跟原澄的名气大,所以最有话题性。”李芫道,“更何况他的粉丝现在都认定是你迫害呢,已经在权威媒体下面撕一圈了。他们越刚就越让人反感,觉得不捶狠一点不解气。”

又过了几天,网络上有人自曝,自己曾经向原澄的公司投过两首原创作品,后来被公司拿给了原澄使用。自己找上门后只得到了两千块的买断钱,而原澄却拍了个mv,请了人编曲,随后便以“原创歌手”的身份跟粉丝分享创作灵感。

这料一出,全网哗然。

越来越多的扒皮之手开始伸向原澄,于是当年团队里原澄带着队友孤立欺负袁星洲的往事也被人翻了出来。

澄粉之中骂那位作者的,跟路人撕逼的,脱粉的,跟洲粉打架的,跑到各大公众号下面为原澄辩白的……

最后又开始统一呼吁不要网络暴力,不要跟风黑。

轰轰烈烈,竟然持续了半个多月。

而电视上,袁星洲参加的音综已经顺利播出到了第三期,正是他跟一位说唱歌手合作的一期。

“从今天起,我要摆脱所有束缚……我有我的底牌,我就要做这个主……”

第73章

春天眨眼便过, 似乎几场沙尘暴之后,天忽然就热了。

而在数家唱片公司,诸多原创歌手以及版权研究会、著作协会等各方人员和团队的共同努力下, 音乐作品抄袭案中,“实质性相似”的认定标准终于被更新。

这也意味着,自此以后, 大家终于有了一个统一的、确切的鉴定标准, 既不必担心维权时没有依据, 也不会因为仅旋律相似而被人轻易扣上抄袭的帽子。

又有专家接受采访时谈及此事。

“无论是明星抄袭他人作品,或者说他去出演、去使用这样的抄袭作品,对崇拜他们的粉丝来讲, 无疑在起一种不好的导向作用……”

“现在推行的新标准, 也不是很完善的,但跟之前相比, 它的可操作性和客观性要好很多。以前的8小节相似的标准过于模糊,而且判定中主观意识太强……而另一种主和弦相似,又忽略了音乐作品里常用和弦组合的局限性……这也比国外的评审团制度或高度相似性标准制度要科学……”

“……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而这次的新认定标准,无疑对鼓励音乐创作和传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