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冲端起满满一杯酒,“不管怎么说,你是我真正的朋友,虽然我们并不知道彼此的秘密。”
“你也是我最特别的朋友,至少我没见过有谁能有你这么大的酒量,更没见过有谁刚吃过早饭还能喝酒的。”
“哈哈,你说对了,我浑身上下都是酒虫,一天二十四小时随时都能喝酒。”
老鬼也笑了。
“可我就不明白了,你一个开酒吧的男人居然滴酒不沾,这到底是为什么?”
老鬼似笑非笑的道:“我曾经和你一样是个酒虫,正因为前二十年把这辈子的酒都喝了,所以现在才滴酒不沾。”
叶冲又笑了,看来他除了美酒和美女之外,跟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也照样会很愉快。
老鬼神色一变,沉声道:“我已经打听到了小混蛋的下落。”
叶冲也收敛了笑容:“他在什么地方?”
“铜锣巷。”
“当初叱咤风云的小混蛋居然住在铜锣巷?”
“是的,当初是当初,现在是现在,现在的小混蛋……”老鬼涩然一笑。
“他怎么了?”
“记住,铜锣巷转角第一个胡同,有一个坐在老磨盘上修鞋的老头就是他。”
叶冲一皱眉:“你是说他给别人修鞋?”
“笑言老去非所愿不是英雄不白头。”
叶冲玩味着这句话的含义,隐隐体会到一种英雄迟暮的悲凉,他拿起剩下的半瓶派比酒冲着老鬼举了举:“走了。”
“你到我这里喝酒不掏钱也就算了,这么好的酒居然还要带走?”
叶冲嘿嘿一笑:“正因为这么好的酒,所以我必须带走,反正你又滴酒不沾。”
老鬼叹了口气:“唉,我现在很后悔交了你这个爱贪便宜的朋友。”
“贪便宜总比吃亏好。”
老鬼摇了摇头:“怕就怕贪了小便宜会吃大亏。”
“这话怎么说?”
“喏,你的讨债鬼又找上门了。”
叶冲回过头来,就见门外人影一闪,竟然进来一个和尚!
只不过这和尚不是上次那位凶巴巴的不净和尚,而是一个又白又胖、慈眉善目的和尚。
那和尚生得白白净净,穿着一身白白净净的白色僧衣,一双白袜云屡,脑袋又圆又亮,走起路来耸着肩膀、耷拉着脑袋,笑眯眯的有些腼腆。
跟那个凶巴巴的不净刚好相反,这个和尚一眼看上去只有两个字:老实。
叶冲一看到和尚,脑袋立马大了三圈。
就连老鬼都不禁感叹起来:“看来我不光要赔掉一瓶好酒,恐怕还要赔掉一只鸡。”
叶冲眯眼打量着那个和尚,“看来你的记性可不好,这根本不是那个吃鸡的和尚。”
“那他是什么和尚?”
“他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老实的和尚。”
老鬼摇了摇头:“恐怕未必吧。”
说着话,他起身迎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