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安可是段家一辈里最小的孙子,他的事情个个都放在心上。想了又想,六堂嫂是给段瑞夙打了个电话。
她在津市鞭长莫及,只有这位小叔能赶过去看看了。
段昭安也没有想过要隐瞒,从他知道顾晨没有喝水,心里头的重石就落下来。
此时,他正在酒店保安室里一手劈晕一个保安,堂而皇之的调起了录像。他没有抱希望,既然对方能弄到房卡,也就能把监控删掉。
他要的不是18楼与电梯里的录像,而是地下室有哪些车辆离开。
这些人一共有五人,不可能一人做案,而录像里没有这五人其中一个离开的身影,那么就是五人一起了。
五人加上顾晨,一辆普通轿车是肯定坐不下。
而明少来宣州不久,干了坏事不可能让另外四人单独开车,站在犯罪心理角度来想,放在眼前同进同出比单独离开要安全得多。
那么,如此推测的话,六人加司机一起离开需要一辆商务车级别的车子。
由此,还能得出,犯罪份子在绑架人犯时,开车速度绝对是快,车玻不可能选择透亮以免被人发现。
车玻真要透色,心里发虚下会拿什么挡住一掩耳盗铃。
再有,七人同车,车轮受力下沉会深……,脑袋转到跟计算机cup似的段昭安把时间段里的车辆一一排除,不到一刻钟就把视线锁定在两辆商务车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