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女子外出学习有莫大的危险, 万一哪一个遇到事儿,遇到什么人, 一辈子就毁了。大清的女子学院, 采用住宿制度, 全部女子老师, 出入都必须有家人接送, 日夜有婆子巡视看守,
陌生男子一经发现靠近学院, 打死不论……”
皇上目光沉沉地落在这位姑娘的身上:“你知道, 一旦女学生和男学生, 或者男老师发生什么事儿,女子学院还能办下去吗?
梦里的环境, 道德沦丧, 风气不勘,男女一个作坊都没有人过问?”
下面的话,皇上没有说出来。但那位姑娘也明白, 脸色煞白煞白的,身体摇摇欲坠。
她知道皇上的愤怒,或者说是嫌弃。她在这个时代生活了三四年,她努力融入这个世界,她知道。
皇上不明白,一个男子无端毁了良家女子的清白,有了孩子,居然就这么打胎了事?
五千文铜钱?
父母不作为,地方官不作为。你的父母明知道你要嫁的男子,是一个同样毁了一个良家女子的清白,还不负责的混账,没有告发他?他们还要你嫁?你的宗族也没有人负责?
你的弟弟妄为读书人,他的同窗老师,也都不过问?这怎么可能?学子们考秀才等等都要到乡里核实家庭情况,虽然有弄虚作假的,但基本上都很严格,如何能瞒得住?
亲姐姐和男子私奔,或者被男子抛弃,这么大的事情,没有一个说法?通奸乃是死罪,对男女都是。他也不在乎影响到自己的名声?
甚至于皇上更不明白,一个姑娘家如何能自个儿出远门?身边一个男性亲友在外头一待好几年?
还‘稀里糊涂’地和一个男子住到一起?‘私奔为妾’不知道吗?
女子的清白如此重要,不知道?你也进学了,什么都没学到,基本的是非该明白?
在女子学院进学的第一天,嬷嬷老师们的任务就是告诉所有的女学生,清白关乎性命,任何人一经发现,死罪难逃,知道不告密,连坐、谁影响到女子学院的声誉、甚至会株连到父母家人……
你们的女子学院,都是怎么教导的?姑娘家二十五岁还没嫁人,也没有官府追究?女子过二十岁没有婚约,就要有官媒上门,你家父母有银子自赎?
你一个人在外地,就算一个月四千文铜板很好,可也经不起花用,在家里绣花做活儿早点儿嫁人不是更好?
皇上慈心仁厚,不想问她苛刻的问题。可她都明白。只是她什么也不能说,她两辈子的认知告诉她,一定不能告诉皇上,她在的时代,在大清的后面。
她什么也不说,没有一句解释,皇上更生气。
弘星理清楚思路,终于明白他玛法的认知错误。他心里暗乐,胸膛一挺,得意洋洋显摆的模样,得到他玛法一个大大的“眼神”。
弘星收敛表情,眼神儿严肃:“这位姑娘,且起来回答问题。喝杯水,缓一缓。”
发现她不敢起来,亲切地笑:“且起来。玛法和弘星会有很多问题要问。”
可能是弘星天生尊贵的气场和皇上的威势不同,也可能是弘星身上干净清爽的小少年气息,或者说今天白天一天的接触,或者是弘星一向关爱女子、善良的名声在外……
那位姑娘怯生生地看一眼弘星,磕头谢恩:“谢皇上,谢小殿下。”
她用了一杯奶汤,安静中,好似确实轻松一些,温热的奶汤滋润人的五脏六腑,也滋润她干涸开裂的心灵。
一位太医悄悄儿进来检查她的额头,给她留下一小瓶子药膏,嘱咐她这几天天天抹,不要沾水,说她是疤痕体质,切记不能留疤。
她知道自己这个身体是疤痕体质,她不在意留疤痕,如果这样她有利于她出门做事,可她还是感激这份善待,这份善意。
皇上和皇太孙,在她的心里,那是什么样的人物?农村人,前世今生两辈子的农村人……
皇家,是不是就和那电视里的各国元首、英吉利女王一样,都是电视里的人?天上的人?
她何德何能?她知道,是她在为难人。她的父母姐弟都骂他,可是皇上和小殿下都没有说一句重话。
这位姑娘知道,她没有希望了,面色灰败,人好似没有呼吸一样坐在那里。
弘星对玛法眨眨眼睛,对这位姑娘笑得亲近:“这位姑娘,你对梦里的世界记忆有多清晰?大致说说,玛法不明白,弘星也不大明白。”
“比如风俗习惯、律法条文等等。说你能记住的就好。”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别害怕。弘星保证你说任何话都不怪罪你,不砍头。”
姑娘心里一跳,随即又放松下来——她最怕皇上和小殿下知道那是“未来”,可皇上和小殿下会认为那是她的上辈子——过去。或者其他完全另外一个世界。
皇上确实是当成另外一个类似大清的世界。
“皇上、小殿下,梦里,女子可以自由做工,自己出门。民女记得,自己是中专毕业,家里没有关系找不到好工作,很多人都说大城市里作坊多工厂多,可以赚大钱,民女就跟去了。
民女上的学,不讲‘保护自己的清白’,什么也不讲。学习数学、外语、化学、物理……民女最喜欢历史课。民女不聪明,老师经常说民女读书读傻了。”
皇上立马皱眉,这位姑娘到底是害怕皇上的威势,脱口而出:“女子和男子一起做工,有能力好的女子,高院校毕业,民女听说是总经理是厂长的女儿,从常青藤学校毕业。
民女不知道,就是很厉害很厉害的学校。跟男子的……国子监一样厉害。”
皇上:“!!!”
弘星:“!!!”
“真的,真的,民女也不懂。梦里的父母……他们对自家的姑娘也没有什么教导,上中专的时候就有同学打胎……”
皇上:“!!!”
弘星:“!!!”
弘星接着问:“《大清律例便览·户婚》载:“必立契受财,典雇与人为妻妾者,方坐此律:今之贫民将妻女典雇于人服役者甚多,不在此限……典妻、雇妻,古今都有,不合法,屡禁不止。
这里有张简单的说明,你看看。”
说着话,弘星从茶几下面拿出来一个张纸递给她,她呆呆地接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