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银牛灯、透雕龙凤玉佩、鎏金神兽砚盒……黄金四千余两,白银三万余两,吐蕃铜钱一百壹拾万余?”
程咬金一边念着,一边内心之中充满了震撼。
乖乖,铜器、金器、漆器、丝帛、陶器、玉器基本上全都占齐了!
发财了,发财了啊!!
程咬金越看越开心,顿时高兴的都要拍手了。
虽然程咬金祖上三代都是当官的,乃是隋朝沿袭下来的世家,家里也十分有钱,可是这并不代表程咬金不爱财。
程咬金这个人为人其实很精明,而且到了爱财如命的境地。
但程咬金爱财归爱财,可有时候还是很大方的,比如他年轻的时候凭借自己家里的钱财和势力,召集了一队人马护卫乡里。
后来隋朝大乱,他也干脆离家出走,开始跟着李密混。
自从开始跟了李密之后,程咬金就过上了穷苦日子,真正体会了一把什么叫做穷人。
一个人有过钱,又丢过钱,体验过有钱有势的生活,又体验过穷苦百姓的生活,把两种生活体验都占齐了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钱的重要性。
如果一个人只是穷到极致的话,那么他也仅仅是对钱比较渴望,但如果有了钱,就很容易产生挥霍的心理。
俗称暴发户心态。
唯有真正拥有过,又失去过的人,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守财。
因为有过丢失钱财的教训,他们对钱的保护,将会更加彻底和坚定。
虽然现在程咬金又做了大官,也捞了不少油水,但他现在还没自己老爹那时候钱多呢。
毕竟程咬金才做了几年官?
他虽然地位不低,可是他爹那可是三代积累下来的财富,又岂是他区区几年时间能赶得上的?
所以程咬金有时候会很抠,就是为了能多攒点钱,争取比他爹还要有钱。
现在尉迟敬德给他分的这笔赃款,能够直接让程咬金超过他爹,比他爹有钱几十倍。
他当然高兴,当然觉得开心。
程咬金开心到什么程度呢?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都要搂着这本清单,可见其爱财到了什么地步。
……
与此同时,叶凡也正在孙波城内休整。
这两天,他又从长安调来了部分御龙卫,把自己身边的御龙卫数量补充到了一万名。
又调来了两千门火炮,和五十万发炮弹,全部囤积在了孙波城。
孙波城是个大城,单凭叶凡原来的那点兵力,断然是守不住这个地方的。
除了御龙卫以外,他又调来了一部分的翊师军,足足有两万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