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1 / 2)

我的鸵鸟先生 含胭 2767 字 12天前

她缠着顾铭夕东拉西扯,直到李涵开门进屋的声音从客厅传来。

庞倩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她趴在顾铭夕的床上,把脸埋在他的枕头上躺尸:“顾铭夕,永别了。”

庞倩灰溜溜地回了家,顾铭夕走去客厅时,听到父母在房里说话。

一会儿后,顾国祥走了出来,把顾铭夕叫去了书房。

他在书桌后面坐下,也没叫顾铭夕坐,只是让他站在面前。

顾国祥沉吟了一下,开了口:“铭夕,我听你妈妈说,这次摸底考,你是年级第四?”

“嗯。”顾铭夕点头,“语文没考好,作文……最后差点没写完,匆匆结了尾,物理也没考好,有一道大题做错了。”

“作文来不及写是什么原因?”

“用脚写,速度不够。”顾铭夕低下头,又抬起,“不过我会多练习的,爸爸,下次一定不会这么慢。”

顾国祥盯着儿子看了一会儿,说:“以后的社会,估计手写字会越来越少,更多的是用电脑打字了。”

顾铭夕:“?”

顾国祥站了起来:“你坐下,爸爸教你用电脑。”

顾铭夕有些忐忑又有些期待地在顾国祥的书桌前坐下,顾国祥弯着腰将键盘和鼠标拆下,从桌面上移到了地上,又将线连上。他指着主机箱上的按钮说:“按那个,就是开机。”

顾铭夕伸脚过去,大脚趾按了按钮,蓝色的显示灯立刻亮起,主机箱的风扇声也嗡嗡地传了出来。屏幕上出现了windows98的系统提示,然后就跳到了桌面。顾国祥说:“爸爸教你打字,键盘鼠标先放地上,等你用熟了,爸爸给你定做一张低一点的电脑桌,你就可以像写作业那样,在桌子上打字了。”

顾铭夕心情有些激动,看着顾国祥蹲在他脚边按动鼠标,打开了一个纯白的页面,他敲击着字母键,显示屏上就出现了一行字。

“这个输入法叫智能abc,只要你会拼音,就能学会打字。但是你是用脚,不能练指法,想要打得快,就只有更刻苦地练习。”

顾铭夕点点头,顾国祥指点了他一下,他就试着用双脚的大脚趾在键盘上敲击起来。

键盘放得低,顾铭夕本来就对字母的排序一无所知,为了看清,他不得不深深地弯着腰。又因为大脚趾要比手指宽大许多,他控制不好力道,脚趾一按下去屏幕上就会连着跳出好几个字母来,顾国祥就教他怎么删除。

讲了好一会儿,顾铭夕才学会用脚趾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慢慢打字,键盘按下弹起的触感很是奇妙,他低着头,仔细地用脚趾熟悉着这种感觉,看着想写的话从屏幕上慢慢地蹦出来,他心里开心极了。

顾国祥在边上看了一会儿,转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放在桌面:“这本书是电脑入门,你有空的时候可以看一下。以后,每天晚上你用一小时练习电脑,爸爸会把常用的软件一样一样地教给你。”

顾铭夕更用力地点头:“爸爸,我一定能学会的!”

顾国祥拍拍他的肩:“但是你要向我保证,不能玩游戏,然后,下次考试,要进年级前三。”

顾铭夕抬头看他,咬着牙点头:“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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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倩并没有和顾铭夕永别,她还活着,只是免不了被庞水生一顿臭骂。

正式上课后,庞倩发现,高中里的科目变得难了许多,数学从函数开始,这本来就是庞倩的弱项,理解起来实在有些晦涩。

于是顾铭夕的任务也加重了许多,他要保证庞倩弄懂数理化新增的知识点,还要督促她背诵越来越多的英语单词和课文,除此以外,他还要管住自己的学习,练习用脚写字速度,外加做大量的习题。

他知道父亲对他的要求很高,不是随便考上一间大学就能算数的。顾国祥明确要求顾铭夕考上重本,最好是985,退一步也得是211。

因此,顾铭夕开始觉得时间有些不够用,庞倩每晚会来和他一起做作业,他还得负责为她讲解。在她来之前,顾铭夕会快速地吃饭,练习一小时电脑。等她离开后,他才能忙自己的事,通常要过了12点才睡觉。

早上6点,他就得起床。

这样的生活很累,却也充实。只是偶尔,顾铭夕会有一丝迷茫,比如周楠中和汪松在讨论nba或西甲联赛,顾铭夕会惊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看球。别说看球,他连以前每晚6点必看的体育新闻,都因为练习电脑而放弃了许久。

顾铭夕记起庞倩初中时对他说过的话,是关于谢益。那时候庞倩坐在谢益前面,和他熟了许多。她到顾铭夕这儿来做作业时,会告诉他一些谢益的事。谢益兴趣爱好特别广泛,除了打乒乓球、拉小提琴和看动漫,他还喜欢养狗,喜欢打游戏,甚至喜欢打牌。

据谢益自己说,他每天放学回家后,先玩会儿游戏,再吃饭,然后出门遛狗。回来以后做作业,通常9点多就能做完,然后他会练一会儿小提琴,看一会儿漫画,最后睡觉。

顾铭夕问庞倩:“谢益那么晚练小提琴?邻居不得吵死啊。”

庞倩就用一种“你真没见过世面”的眼神看他,说:“谢益家住的是别墅,独门独院的,他说他练琴的房间还特地做了隔音处理,外面根本听不到。”

那是谢益的生活,潇洒自在,快乐随性,他好像从来不会花很多时间去学习,但每次考试成绩总是不赖。

顾铭夕无法想象自己能过上这样的生活,他知道自己不笨,甚至还挺聪明,学习对他来说,算是游刃有余,但如果一直要保持前列,他明白,自己必须要更勤奋,更刻苦,更努力。

庞倩加入校乒乓球队后,每周二、四放学后要去体育馆训练一小时。

顾铭夕要等着她一起回家,他不乐意在教室等,每次都会去球馆,一大堆人在那里打球打得火热,顾铭夕就坐在边上抓紧时间背英语。

庞倩在乒乓球队认识了一个女孩,就是当初选拔赛上淘汰她的那一个。她叫郑巧巧,来自高一(5)班,名字看着很可爱,为人却十分成熟稳重。

郑巧巧和庞倩是练球的搭档,自然就注意到了顾铭夕,没轮到球台时,两个女孩在边上聊起天来。

郑巧巧问庞倩:“顾铭夕和你是什么关系呀?”

开学一个多月,顾铭夕的大名已经全校皆知,因为他没有手臂,还因为他成绩优异,长得又帅气。

庞倩说:“他是我同桌啊。”

“同桌还得等你练完球?”

“我和他是邻居,我得和他一起回家的。”接触多了,庞倩挺喜欢郑巧巧,觉得她就像个小姐姐一样。她说,“他没胳膊嘛,一个人坐车不大方便的。”

“这倒也是。”郑巧巧看着远处的顾铭夕,他独自一人坐在休息椅上,腿上摊着一本英语书,闭着眼睛在那儿背诵。她忍不住说,“他好用功啊,每次来等你都在那儿背书,他是不是个书呆子啊?”

“当然不是了!”庞倩说,“顾铭夕这人其实挺有趣的。”

“哪儿有趣?”

郑巧巧这么问,庞倩反倒答不出来了,说:“反正,和他在一起一点都不无聊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