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躺在废墟里,还大瞪着眼睛,最后留给这个世界的是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表情。
蓝色药剂可以将人身体的最大潜能激发出来,却不能保证一个人在内脏被震碎的情况下还能活着。
红龙不仅没有为孤狼的死感到吃惊和惋叹,反而为他鼓掌祝贺,那神态就仿佛看到自己的朋友杀死了自己的仇人,“精彩!完美!除了黑暗风暴的魁首,我想不到还有谁能做得这么好。”
叶承欢露出厌恶的表情,就好像在看着一只狗在吃屎:“别浪费台词了,你们还有多少人,都出来吧。”
红龙慢条斯理的用手指揉揉眉心,“通过你刚才的表现,估计我很难完成这次任务了,这也是我出道以来第一次失手。”
叶承欢意味深长的说道:“每个人都会有第一次的,你要学会习惯!”
“我虽然杀不了你,但我十足的把握可以杀掉你的女人。”说着话,红龙对着阳台的方向拍了两下手掌。
“红龙,你忘了‘沉默羔羊’的信条了。”随着这个媚声媚气的声音响起,上帝之吻一步三摇的从阳台走了过来。
走近了才看清楚,他手里好像牵着一线细细的钢丝,另一端好像通到阳台外面,他手上一紧,从阳台下面慢慢升起一个女孩的身影,双手被钢丝高高吊起,嘴里不知塞着什么东西,一对凄美如雾的眸子看到叶承欢时,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响声,想要挣扎,但整个身体悬在虚空,根本无从借力。
这个女孩正是灵儿!
叶承欢眉头一紧,下意识的转向一边,只见阿尔巴由于失血过多,已经昏了过去。
上帝之吻回望一眼,唏嘘道:“唉,我对女人不感兴趣,尤其是像她一样让我产生强烈嫉妒感的女人。”
手上一紧,女孩的身影慢慢上升到不可预知的高度。任谁都会想到,这个时候,只要他手劲一松,灵儿就会从几十层楼的高度坠落,后果可想而知。
叶承欢不喜欢被人拿人质要挟,一点儿都不喜欢,他暗暗埋怨自己,光顾着照顾那帮混蛋,却忽略了重点。
“这么做不觉得很俗套么,可不可以换点新鲜的?”
上帝之吻邪魅的一笑:“最俗套的办法之所以经常被人使用,正说明它有效。不过说句实话,要不是有沉默羔羊的信条,我很希望能和你这样的男人做朋友。”
叶承欢立刻感觉到对方在刻意吸引自己的注意力,果然,这个念头刚刚一闪,背后一道冷风飒然而至!
他没有回头,事实上,现在回头也来不及了。
电光火石之间,他整个人忽然啪的一下倒翻过去,两脚稳稳的落在地面,刚好躲过这一记致命偷袭。
微弱的光线下,只见那个卑鄙的偷袭者握着一把闪亮的弯刀,最显著的特点是,脸上有道长长的刀疤,尽管早已愈合,皮肉还是翻卷不堪。
可他手里的刀一点儿都不含糊。
他就是开膛手杰克!
他最喜欢的是用电锯把人劈成两半,只不过今晚的任务有点儿特别,那东西虽然拉风,却不适合携带,所以他只好带来了他钟爱的廓尔喀弯刀。
这种刀是一柄中等长度的弯刀,在日常和战斗中每个廓尔喀士兵都佩带在身。
在他们手中,它是一柄令人敬畏的剃刀般锋利的武器,也是一个切割工具。
事实上,人刀已经合二为一,俨然是他们手臂的延伸。
当来复枪不能发射,或者子弹打光时候,廓尔喀人就会拔出廓尔喀刀,以无以复加的勇气狂风暴雨般与敌人作殊死斗争,这种景象诞生了廓尔喀刀的传奇色彩。
廓尔喀刀,一直作为一种超级干净利索的屠杀武器,敌人在两刀刺中之后,往往软缩下去,临死都会惊奇于如此仁慈的刺死,因为它是神速的刺杀。
廓尔喀弯刀扬名是在1814年,英国派出3万大军远征尼泊尔,1.2万名廓尔喀士兵迎战。
这些尼泊尔的山民们,用弯刀和土枪把装备精良的英军打得落花流水。
这种刀可以一下劈开碗口粗的树干,当然也能劈开人的肚子,这就给了开膛手杰克钟爱它的最好的理由。
没有多余的对白,只有疾风暴雨般的劈砍,每一刀都是阴狠、毒辣、致人死命!
只过了几个照面,叶承欢就受够了这个该死的混蛋和该死的躲闪,眼看着又是一刀劈开,他没躲没闪,而是伸出了他的手掌。
用手掌去对付锋利的弯刀?连开膛手杰克心里都是一震!
没错,叶承欢就是那么做的。
一刀能把人斩首的廓尔喀弯刀,居然就那么被叶承欢一只手握住了。
他的手好端端的,连破都没破。
就在那个嗜血混蛋一愣的功夫,叶承欢的另只手并没闲着,他高高的扬起巴掌,一道蕴含天地奥义的弧线在开膛手杰克的视网膜闪过。
砰!
伴随着极度沉闷的一声,那家伙的脑袋离开他的身子,狠狠的砸在墙上,变成一只装满零碎的破皮囊,粘稠的东西在巨大的物理性破坏下,被挤压出来,在墙上涂了一大片。
空气里很快有种腥臭的味道,让人作呕。
他的下半截尸体还没倒下,叶承欢的手硬生生的掏进他的肚子,从里面扯出一大把热气腾腾的内脏和肠子,用手一握,立马碎成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