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格挠头,这把匕首实在是太钝了,得找块石头磨一磨。
于是他蹲在小溪边,找了块大岩石,洒上水,咔嚓咔嚓地磨起刀来,经过一番打磨,红色的锈迹被磨掉,刃口也变得比较锐了,里格又拿了一块兽皮,用匕首戳住,然后下划,总算这回还算争气,把兽皮整齐地割成了两半。
里格举着被一分为二的兽皮展示给大家看。
众人都很给面子地鼓起掌来。
只有擦擦不给面子,伸出一个尖爪,刺啦一下,把兽皮划开了:“我看还不如我们的爪子好用。”
里格耐着性子给他解释:“擦擦,我们的爪子是很尖锐,但就因为特别尖锐,受力面积就很小,用来戳洞或者切断的时候很好用,但是剥皮和切割就没那么好用了,不然我们为什么要用石刀呢。”
里格又道:“匕首只是铁器的一种制品,我们还可以用铁器来制作铁斧,铁锅,铁犁,你的爪子能派上那么多用场吗。”
奎因捡起匕首,对着落日的余晖看看,在空气中挥动两下,又比照着石刀的样子感受了一会儿,公允地说:“这个比起石刀来,的确轻便又锋利。”
里格:“是吧。”
莱卡道:“这种东西我们以前从没见过。”
里格:“这就是我把这个家伙带回来的目的了,这把匕首是从他身上掉出来的,他所在的部落一定已经掌握了铁器的用法,此处地理位置距离息壤族已经很近了,他身上虽然脏,仔细看却是麻布织物,所以我合理怀疑一下,这个家伙应该是息壤族的人。”
狗狗诺顿也插话道:“我同意二宝说的,因为这个铁器的确是息壤族才会制作使用的东西,我们兽人一般都只会使用自己的爪子和牙齿,息壤族没有兽形态,就很依赖这种东西。他们会把坚硬的铁块打磨成箭头、小刀和其他物品,如果这个人身上有匕首的话,那绝对就是息壤族没错了。”
诺顿这么一说,众人也就不再怀疑了,毕竟他是跟息壤族打过交道的狗,讲出来的话有石锤。
于是众人捂着鼻子靠近,好奇地打量这个脏兮兮的少年。
擦擦用爪子捅了捅:“他怎么还在睡,都睡了一顿饭的时间了,不会死了吧。”
不过,很快擦擦就惊叫起来:“他身上好烫!”
里格一愣,也顾不得脏不脏,伸出两根手指头搭到少年的额头上:“卧槽,怪不得这家伙怎么都不醒,原来是烧昏迷了啊。”
这脸上的温度,热的都可以煎鸡蛋了,妥妥的三十九度往上走,再不管得烧成傻子了吧。